为进一步深化新时代学校体育评价改革,更好地发挥体育的育人功能,日前,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实施对象包括全省初中阶段学生,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初一年级(6年级、7年级)开始全面推进,2024年(6.3学制)、2025年(5.4学制)起整体实施。
意见指出,“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由统一考试和日常考核两部分组成。总分数应不低于各市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值(指纳入录取计分)的10%。统一考试分数应占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分值的70%左右,日常考核分数应占其30%左右,具体分值由各市地确定。没有达到分值要求的应逐年提高,同时,要逐步调整统一考试和日常考核分值比例,确保6.3学制到2024年、5.4学制到2025年全部达到规定要求。
《意见》规定“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项目分值原则上按三大类4:3:3比例确定,具体由各市地结合实际制定。第一类必测项目:1000米跑(男)、800米(女);第二类必选项目1: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掷实心球,五项必选二项;第三类必选项目2:足球运球、篮球运球、排球垫球、滑冰,四项必选一项。
《意见》强调,各学校要坚持以考促建,加强体育与健康课程建设,将其作为课程改革重要内容,围绕“教会、勤练、常赛”,进一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开齐开足体育课,保证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校内锻炼时间,严禁挤占体育课和体育锻炼时间,努力培养学生1-2项运动技能,实行体育与健康作业制度,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学生家长和学生共同长期坚持体育锻炼,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意见》指出,“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日常考核包括过程评价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年度测试成绩两部分。分值原则上按各占50%计算。其中,过程评价由各地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与健康〉教学改革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保证每天校内锻炼一小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按年度和学制确定计分办法,计入日常考核成绩。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体育特长生日常考核办法。同时强调,对确实丧失了运动能力的残疾免考学生,按当年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考生的最高分计入总分,其它符合条件的免考学生,按最高分的60%的分数计入总分值。对无故不参加日常考核和统一考试的考生,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记零分。
《意见》要求,各市地要按照考试招生有关规定,制定严密的统一考试制度规程,编制工作手册(或指南)。全省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市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日常考核办法,落实领导和工作责任,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和诚信责任制度,保证日常考核成绩公开、公平、公正。
《意见》强调,各地各校要加强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师队伍建设。按规定及时补充配齐体育教师,加强教师专业化培训,不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同时明确,统一考试经费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经费统一保障,日常考核计入参与教师教学工作量,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补助办法,给予一定补助。
编辑/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