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向河南灾区捐赠物资在微信群实施诈骗 男子获刑一年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8-06 21:45

利用微信群假借防汛救灾名义,骗取他人救灾捐款,徐某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付出代价。据河南高院消息,8月6日上午,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利用“三远一网”远程视频审判系统,公开审理了一起假借防汛救灾名义实施的诈骗犯罪,被告人徐某犯诈骗罪当庭获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7月23日晚,徐某(咸阳市乾县人)在微信朋友圈里使用昵称“玄某”扫码进入到陕西某地学校“新乡捐赠工作群”,自称其给受灾群众准备了衣物、自热火锅等物资,还自称可以便宜购买到用于防洪救灾的雨靴、折叠床等一起送至灾区,并用软件制作了其购买便宜救灾物资的虚假转账记录,骗取了被害人肖某、黄某等人信任,肖某分两次给“玄某”转账4650元,让其购买棉被,其同学汪某、黄某也相继向“玄某”转款让其代购救灾物资。徐某收到9350元爱心款后,便隐身匿迹再也联系不上。经查,徐某将骗来的钱款用于个人消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为满足个人私欲,在网络上虚构事实,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产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尤其是徐某利用被害人对家乡受灾群众的爱心,假借代为购买防汛救灾物资的名义实施诈骗,更为法律所不允许。鉴于被告人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自愿认罪认罚,并如数赔偿被害人9350元,法庭经过依法审理,根据徐某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等进行了定罪量刑。

7月17日至23日,新乡市因连续的特大暴雨而遭受洪涝灾害。灾害发生后,全国人民都心系河南灾区捐款捐物,帮受灾群众渡过难关。新乡县人民法院接到案件后,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对该案从快惩处,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打击妨害汛情犯罪行为从严从快、绝不姑息的坚决态度。

宣判后,徐某后悔不已,表示不上诉。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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