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灾无情人有情,灾害面前,全体法院干警要树立大局意识,勇担社会责任,全力以赴为抗洪抢险救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积极贡献司法力量。
近一段时间以来,受持续强降雨的影响,全国多地不同程度遭受了洪涝灾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了巨大损失和威胁。洪灾无情人有情,面对灾情,全国各级法院干警在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积极奋战在抗洪救灾一线,让“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了生动表现,也加深了法院干警和人民群众的鱼水相融之情。
在抢险救灾中,我们看到,受灾地区人民法院干警树立大局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积极发挥党员先锋队先锋模范作用,及时和当地村委会、政府有关部门一起认真研究灾情危害和受损程度,帮助制定安全预案,及时深入灾区,排查房屋坍塌等安全隐患,进行受困人员转移、安置,解决好他们最基本的住宿、饮食、医疗等生活问题。同时,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做好救灾物资发放、杂物清理、河道清淤、障碍清除等善后工作,保证了救灾过程安全有序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的及时恢复。
天灾虽难以抵抗,但如何积极应对灾情更加重要。面对洪涝等突发自然灾害,大部分群众一时难免会产生情绪低落、迷茫无措、焦虑恐慌等心理。作为法院干警,在抢险救灾、后续接待处理相关案件中要善于发现、了解受灾群众的情感需要,及时找到他们的问题症结,做好受灾群众的心理疏导和释明工作,通过法律途径最大程度弥补自然灾害给他们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带来的损失。
一是设立涉灾案件绿色便民通道,公正高效地化解各类涉灾纠纷。此次洪灾过后,邻里纠纷、经济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等一系列的案件必然会增多。对于涉灾矛盾纠纷,人民法院可以开通绿色便捷通道,组建一支业务过硬、熟悉社情民意的审判团队,及时受理相关案件,快速调处矛盾纠纷,为保障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强有力的法治力量。对于因灾致困群体,要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第一原则,如果发生其无法按时缴纳诉讼费用等情形,办案人员要及时发现、及时核实,并做到对其依法减免或缓交费用,避免矛盾纠纷因拖延而造成受灾当事人情感激化,从而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此外,对于因灾因伤无法到庭参加诉讼,要发挥好人民法庭作用,做好巡回审判工作,到当事人家中、村舍等特定地点进行立案受理和案件审判,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要积极做好家事矛盾纠纷化解,为开展灾后生产自救提供司法助力。面对灾情,本已情绪焦虑的家庭内部成员之间往往更易因生活琐事引发矛盾,如果不及时解决,甚至会形成情感危机,影响家庭关系和谐。因此,司法机关可以依托多元协作解纷机制的建设,加强和当地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等部门之间的紧密联系,第一时间了解家事纠纷的矛盾根源,及时帮助当事人做好情感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帮助其更快、更团结地从自然灾害的阴影中走出,重建家庭各项基本生活,恢复正常和谐的家庭秩序。
三是要关爱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给予他们更多的司法温暖。面对洪涝灾害带来的后续影响,法院干警可以及时深入片区,通过走访探视,摸底调查,了解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存在的生活困难和心理健康状态。同时,要认真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受灾弱势群体,有关部门要及时审批、发放司法救助资金,通过高效快捷的绿色通道将对弱势群体的关爱落到实处,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情。
四是要严厉打击扰乱抢险秩序、侵占救灾物资、破坏灾区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灾难面前,产生了不少英雄,但也总有个别不法分子为了个人私利,趁机侵占救灾物资、破坏社会秩序,发生贪污、偷盗、抢劫、敲诈勒索、哄抬物价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此,人民法院要坚持从严从快审判和依法惩治的原则,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也对其他人形成教育警示,为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保障抢险救灾的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五是要做好灾后重建司法宣传工作。灾后重建工作头绪繁杂,需要人民群众、村集体组织、行政部门等各个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努力,以尽快恢复昔日美好家园。因此,在恢复重建阶段,法院干警在提高司法办案质效,解决涉灾类矛盾纠纷的同时,也要及时了解灾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和期待,把对灾后重建、保险理赔、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履行等相关法律知识对灾区群众进行讲解。同时,也要考虑到广大人民群众在房屋修建过程中可能产生地界矛盾、用排水问题、道路通行等邻里纠纷,通过提前进行司法宣传、预防纠纷的方式助推灾后重建工作,推动邻里之间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最后,还可以通过典型案例宣讲、展板展示相关法律条文等形式,提前预防人民群众在灾后物资购买、劳务输入、房屋建设等经济交往活动中形成新的纠纷和讼累。
秉公执法办案,严厉惩处违法犯罪,是法院干警的职责所在,但除此之外,他们身上更流淌着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情的默默传递。灾害面前,全体法院干警要树立大局意识,勇担社会责任,全力以赴为抗洪抢险救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积极贡献司法力量,用实际行动谱写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时代乐章。
文/党振兴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