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停车秩序 治理燃油车违停电动车充电位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7-23 21:53

从7月1日起,北京市《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首次提出“占用电动汽车泊位的燃油汽车和充电完成后超过一个计时单位仍未驶离的电动汽车,可采取阶梯式价格标准进行收费,单位时间收费最高不超过普通车位当前收费标准的150%”。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车治理,严格规范停车秩序,北京市昌平城管局霍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停车场内充电专用泊位专项执法工作。2021年7月23日上午,霍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位于13号线霍营地铁站A口处的“P+R停车场”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充电专用泊位上停放燃油车。执法人员对停车场公示牌、有无充电专用泊位标志标识进行检查,并对停车场负责人进行执法提示,要求停车场工作人员指挥车辆按序进出和停放,告知燃油车司机不能占用专用充电泊位,对发现的燃油车违规占用充电专用泊位的情况要及时通知公安交管部门,维护停车秩序。本次检查共检查停车场1个,充电桩10个。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涛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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