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一名店主,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熟客,让他转点小钱应急,稍后到店归还,你会怎么做?7月23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悉,这名店主先后11次被骗1万元。而这名“自称是熟客”的男子用此方法骗了10名受害人3万多元,最终获刑一年六个月。
男子冒充熟客 以子女交伙食费为由诈骗商家
“想想太气愤了,我就是好心帮忙,他骗了我那么多次!” 2020年11月底,浙江温州瓯海区某饭店店主陈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被多次诈骗共计10000元。
不久前,陈某某饭店里的座机打来了一通电话,一个讲着温州方言的男性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对方自称是店里的熟客,还是陈某某的邻居,并准确报出了其所在小区住址。随后,对方以无法使用微信转账功能,儿子在杭州读书需要交300元伙食费为由,让陈某某添加其儿子微信进行转账,当晚会将现金送到陈某某店里。
“因为他能报出我开店的地址,又是温州话沟通的,我觉得是邻居又是熟客,这点小钱还是要帮忙的。”陈某某说道。
随后,一个自称是该男子儿子的微信号“转弯处”添加了陈某某微信,陈某某随即给他转去了300元。“转弯处”却说自己和爸爸说的是1300元。此时,该男子又电话联系陈某某解释,陈某某不疑有他又给“转弯处”转去了1000元。此后,“转弯处”以伙食费标准提高、自己急性肠胃炎需要马上手术等为由继续实施诈骗,共骗取陈某某11笔共计10000元。
期间,陈某某也有所怀疑,但是该男子及其“儿子”一直频繁沟通,并承诺当晚归还现金,本着开店“和气生财”的想法,陈某某还是选择了相信。直到后来,陈某某多次催促还钱,对方手机打不通后,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并选择报警。
随着多名商家报案,公安机关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夏某某。经查,2020年11月24日至2021年1月9日间,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多次打电话给温州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十家餐饮店的经营者,假冒熟客或邻居骗取经营者信任,后以其“儿子”、“女儿”学校需要交费、朋友打麻将被扣等而自己又暂时无法转账为由,要求经营者帮忙转账。随后添加被害人微信、支付宝好友,假扮“儿子”、“女儿”身份向被害人索要钱款,进而骗取10名被害人钱款共计30550元人民币,后将上述钱款用于个人消费等。
因很多商家都有帮客户垫钱的经历,部分商家直到案发才知道自己被骗。其中,在鹿城区鞋都经营一家餐饮店的店主叶某被骗了300元。面对公安机关询问,叶某说道:“对方承诺当晚还钱,但是晚上没来,后来联系说,最近有事,有空过来,直到派出所民警到店里找我,我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男子曾因诈骗罪获刑 出狱后相同套路继续行骗
在审查起诉阶段,面对检察官讯问,夏某某交代:“我之前也是使用这种方法骗人的,出狱之后就用老方法继续行骗。”
夏某某表示,自己在一些餐饮店吃饭时,会记录下餐饮店的地址、店主电话,甚至是餐饮店内客人对店主的称呼,以便后续实施诈骗。被害商家范某某在讲述被骗经过时就说:“对方叫我小范,我店里熟客都是这样叫我的,所以我就以为也是熟客。”
“夏某某在诈骗过程中,通过讲温州话,利用前期了解到的店家信息与商家套近乎,使商家放松警惕,继而上当受骗。”鹿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办案检察官介绍,夏某某还交代其诈骗套路是第一笔为300元的小额转账,资金小能让商家防范意识松懈,以便后续诈骗。
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夏某某提起公诉后,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认为,夏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夏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还有其他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但其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
最终,鹿城区法院依法判处夏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30550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健勇
编辑/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