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健康中国”的一系列政策推动下,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养生、食疗、食养、药膳等健康概念也逐渐火了起来。在这其中,就有一个名词——“食药物质”,大家听说过吗?
食药物质和药食同源
食药物质的全称是“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但它还有另一个名字,大家应该不算陌生,那就是“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简称“药食两用物质”。或者说是 “药食同源”,即食物和药物具有同源性。
许多食物也即药物,它们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唐代《黄帝内经·太素》调食篇写道:“五谷、五畜、五果、五菜,用之充饥则谓之食,以其疗病则谓之药”,药食同源是一种传统就有的食疗养生观念,自然界的可食用物质逐渐被人们认识,概念也逐渐清晰,药食两用物质的概念也逐渐形成,并延续至今。
国家法定的食药物质目录
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一些中药材在民间往往作为食材广泛食用,即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公布食药物质的目录、公告或名单。目前,国家法定的食药物质目录一共是93种:
1、2002年《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87种)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2、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6种)
当归、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等6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
注:食品论坛网友(ID:薛定谔的狗)整理的国家法定的93种食药物质图鉴,供参考
请大家留意,除上面这93种食药物质外,其他的目前均不是食药物质。
食药物质能治病吗?
吃得越多越好吗?
虽然食药物质兼具食品和药品的属性,但它本质上仍为食品,所以不能依靠食药物质来治疗或预防疾病。
当然,食药物质中含有的生物活性成分等对于改善人体健康或有一定帮助,也推荐大家适当食用食药物质,但是“过犹不及”,什么东西吃多了都是没有好处的,大家要掌握科学、合理、适度的原则。
此外,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在食用食药物质时也应更加谨慎。
国家也明确规定,食药物质作为食品生产经营时,其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信息等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食药物质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时,应当按保健食品有关规定管理;作为中药材使用时,应当按中药材有关规定管理。
所以,企业要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消费者在选购含有食药物质的产品时也要注意甄别,科学选择食药物质产品,让食药物质成为日常生活中安全、营养、健康的食品选择。
参考资料
1.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 (卫法监发[2002]51号)
http://www.nhc.gov.cn/wjw/gfxwj/201304/e33435ce0d894051b15490aa3219cdc4.shtml
2. 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19年第8号)
http://www.nhc.gov.cn/sps/s7885/202001/b941b6138e93414cb08aed926ca3c631.shtml
供稿:营养与食品卫生所 贾海先
来源: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编辑/韩世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