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楼财经 | 女子网恋被骗800多万 “介绍”他们认识的世纪佳缘需要担责吗?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7-05 13:43

7月5日,“女子网恋被骗800多万”一事冲上微博热搜前三。事主张女士被在婚恋网站认识的“男友”诈骗了824万后,对方消失。张女士认为此事婚恋网站有责任,但婚恋网站客服却表示,已经尽到了实名制义务。网站到底应不应该为此事承担部分责任?成了网友关心的重点。律师在接受北青-北京头条记者采访时表示,平台不会为他人犯罪行为担责,但须尽到审核信息义务。

事件

婚恋网上相识 女子被“男友”骗走824万

据法治进行时栏目报道,北京的张女士在世纪佳缘网站邂逅了自称在银行上班的杨先生。通过翻看个人资料,张女士信以为真,认为对方工作体面,发来的照片也很精神,字里行间更是对其非常关爱。两人刚结识不久,对方就订了一大束玫瑰花,这令张女士心动不已。

张女士说,这位杨先生对其称因为工作比较忙,所以暂时不能和张女士见面,两人只能通过微信联系。聊天过程中,张女士说准备给孩子买套学区房,没想到杨先生不仅非常支持,甚至表示愿意卖掉自己的房子,和张女士一起换套别墅。

在聊天过程中,杨先生说自己看上了一套价值七千万的房子,把自己的房子卖了值两千万,剩下的钱还差好几千万。不过,杨先生称自己可以利用工作的便利进行投资,很快就能让钱翻倍。

杨先生让张女士打开一个名为新加披金融数字货币交易中心的链接,说这是他长期对接的一个投资项目,只要跟着他买,保证稳赚不赔。

出于信任,张女士卖掉房子,拿出全部积蓄开始投资。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张女士给杨先生的15个账号里打了25次钱,总计824万元。

然而,等到可以提取收益的那天,张女士突然发现账面上数千万的钱根本取不出来。此时,杨先生也失去了联系,当时充值的链接也无法打开。

意识到不对劲的张女士,马上找到了杨先生的工作单位,可得到的答复却是根本没有这个人。

体验

注册仅需要实名制手机号 网站称实时弹出警示信息

张女士认为,自己被骗,婚恋网站也有责任。但网站客服人员表示,他们已经起到审核义务,实行了实名注册。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也体验了世纪佳缘的注册过程。在该婚恋网上,首先需要验证手机号。在通过验证后,手机号就成为“用户名”,可以进一步进行注册。注册内容为填写昵称、年龄、生日、所在地区、婚史、学历等,但在填写过程中并没有出现需要验证相关信息的内容。而在完成资料填写后,可以在个人中心进行修改。不过,记者注意到,对身高、学历、婚姻、月薪等内容,新用户注册后7天内可以修改一次,以后则不可更改。而北青-北京头条记者用他人照片上传的头像因在审核中,还无法显示。

对于如何鉴别用户填写的信息是否属实,世纪佳缘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网站是采取手机实名制认证,也就是说必须用手机号注册。没有采取身份证认证实名制是为了避免因过度收集用户信息而违规。因为根据国家要求,App不得强制收集非收集号码外的公民个人信息。

此外,该人士表示,为了避免用户被骗,世纪佳缘聊天对话框都是实时弹出警示信息的,但是如果交友行为脱离了该网站,其无法尽到提示义务。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也注意到,在注册过程中该网站均弹出“交友过程中切勿与用户发生金钱往来”的提示语,而在与用户聊天的过程中,还会先弹出朝阳网警的提示。在给新用户的一封信中,该网站称虚报个人资料,经核实账户会被加黑。同时,提醒用户不要与任何会员发生任何形式的经济关系。

张女士称,事发后,那位杨先生在网站上注销了账户,两人在网站的互动也无法查到。网站的客服人员告诉张女士,两人的聊天记录已经无法恢复。

对此,世纪佳缘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是其在该网站进行任何操作都能留痕,但是由于监管法规,网站只能将相关后台信息提供给警方或职能部门。

目前,张女士已经报警,同时也正在整理证据材料,准备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世纪佳缘方面也表示,后续其会配合警方调查取证工作。

观点

律师:平台不会为他人犯罪行为担责 但须尽到审核信息义务

事实上,张女士遭遇的这一骗局并不新鲜,是早已被警方通报过多次的诈骗手段“杀猪盘”。这种诈骗就是指诈骗分子骗钱之前,先和受害者谈恋爱。不同于其他骗局的“短平快”,“杀猪盘”一般都是放长线,“养肥猪”,猪养得越久,诈骗得越狠。而随着“杀猪盘”从线下转移到线上,骗子的手段更是花样百出。

该事件冲上热搜后,很多网友也对婚恋网站有没有责任这一话题各执一词。

有网友认为,一般来说,相亲网站提供的是信息服务,只要对用户注册时的信息进行了审核,并且在接到用户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办案时积极协助处理,通常是不用承担责任的。毕竟,骗子不会写在脸上,即使他们用真实的身份信息注册,平台也没法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也有网友认为,现在一些婚恋网站缺乏有效的监管,从会员注册开始,网站就应该负起责任来。

对于此事,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房玉洲律师在接受北青-北京头条记者采访时表示,单就女子被骗824万一事,已经属于刑事案件,刑事责任及赃款返还的主体是诈骗犯罪行为实施者,婚介平台在未参与犯罪,不构成共犯的前提下,不会对犯罪行为承担责任。

房玉洲律师也表示,合理审查的注意义务是所有网络平台的基本义务,具体到本事件中,就是网络平台审核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义务,特别是在消费者以会员费等方式支付相应服务费用的情形下。

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网络平台有义务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如果存在审核不严或未审核信息的情况,网络平台应在其过错范围内对消费者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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