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多拉快跑”,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货运公司老板赵某某强迫、指使自家车队的货车驾驶员在车牌上做手脚,以此来躲避“电子眼”对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录,逃避处罚。6月16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北京市交管局获悉,赵某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800元,行政拘留10日。同时,对未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的三家涉案货运公司禁止其机动车上路行驶并对负责人处2万元罚款。
今年5月1日以来,交管部门通过非现场执法数据分析和信息比对,发现房山区渣土车号牌识别不清的图片较多,原因是这部分渣土车使用手套、泥巴、贴片等物品遮挡、污损号牌,同时违法地点集中,特别是夜间呈高发状态。经过梳理这些非现场违法照片、群众举报线索、舆情反映情况等信息,北京交管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深挖案件线索、研判违法信息,排查出一辆京AGX牌货车及同行其他渣土车长期存在以遮挡号牌方式逃避监控执法的情况。
5月27日上午,专案组联合法制处、涉车专业打击队、房山交通支队等多方警力,在房山区黄良路恒源众泽花卉基地东侧空地处,找到嫌疑京AGX牌货车及同行其他渣土车共六辆车,现场这六辆车前号牌均用黄色塑料片利用夹子固定遮挡号牌最后一位,且每个夹子后均有一长绳连接至驾驶室,从驾驶室直接拉绳即可将遮挡号牌的塑料片和夹子拉掉,露出原始号牌,成为一个遮挡号牌的手动装置。
经工作,民警在现场查找到了这六辆货车的驾驶人,该六名驾驶员均称为同一车队服务,车队的老板赵某某是北京大兴人,与姜某某、赵某三人共同出资,购买6辆货车,其中3辆货车属于赵某某实际所有,这6辆货车分别挂靠在北京建烨腾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名下,独立经营,老板赵某某负责日常运输及业务联系工作。这六名司机均供述,自己到车队后,老板赵某某强迫、指使驾驶员用手套和污泥及夹片对前号牌末尾数字遮挡,目的是躲避“电子眼”对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录,逃避处罚。随即房山交警通知车队负责人前来配合调查,姜某某、赵某某于当日12时许到良乡交通大队接受调查。
面对警方的询问,老板赵某某承认了指使驾驶员遮挡号牌躲避违法拍摄的事实,并交代了其在网上通过微信购买用来遮挡号牌的夹子。此外,房山交通支队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京AGX牌货车在今年4月30日出过交通事故,并负事故全部责任,据该货车司机交代,当时其使用夹子遮挡了号牌。5月28日房山交通支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对公司老板赵某某处以罚款18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
同时,房山、通州交通支队安监部门还对6辆货车所属的3家货运公司开展检查,发现3家公司均存在未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的情形,分别对上述单位发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因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交管部门对上述单位名下相关车辆分别采取禁止上道路行驶措施并对涉及负责人各处2万元罚款。
文/王浩雄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