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租141元的公租房被800元转租,检察官查上门
浙江法制报 2021-06-10 20:58

近日,一场剑指公租房违规现象的专项监督检查在海宁展开。

今年2月,海宁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有人将公租房转租给他人赚取差价、有人非法占用他人申请的公租房。本应用于保障住房困难群体的公租房频频被“易主”?如何加强公租房动态监管?几个月来,海宁市检察院对市住建局、市公安局提供的部分公租房配租名单和实际在住人员名单进行梳理,“揪”出了部分承租人与实际入住人不匹配的数据,并据此实地走访调查。

“这里是林某家吗?”“是的。”“你们这个房子是租来的吗?”“嗯,向亲戚租的。”在海宁市某公租房所在小区,检察官敲开了违规承租者林某的家门。询问中,检察官得知,这套公租房的实际配租人为王某,每月租金141元。自2020年1月开始,林某从王某手中以每月800元的价格租赁了这套房屋,林某一家三口居住在此。

在另一公租房小区,检察官了解到,某套公租房的承租人刘某早已去世,现在是他的儿子居住其中。“在承租人死亡后,子女、配偶等家里人又不符合申请资格的情况下,大多都不会主动办理退房手续。”该小区所在的社区工作人员高某向检察官反映。

检察官走访发现,违规转租、违规出借、非法占用以及配租人已拥有房屋仍住在公租房内等违规现象并非个案。“公租房是政府为特定住房困难群体提供的一项优惠政策,承租人违规转租、非法占用等,会造成部分实际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无法享受到住房优惠政策,导致国有财产的浪费、失管。”检察官朱晓琴说。

目前,海宁市住建局对公租房主要采取“日常巡查”与“动态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但因量大、巡查核查时间周期长等客观原因,监管效果仍有局限。“我们每月固定2次对市内公租房片区进行现场入户核查,虽然能够防止部分非法转租、借住的情况,但不能完全杜绝非法违规现象。”海宁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日常巡查主要针对公租房转租、占用、空置等现场“看得见”的情况进行监管,但是因为承租人员数量多、结构复杂、个人诚信等原因,获取信息的真实性并不能得到有效保证。比如上述案例中的刘某死亡后,工作人员上门核查时,刘某家属并没有将这一情况如实报送,而是编造出刘某在外住院、休养等理由来隐瞒。

而对于配租人员资格审查中的房产、收入、婚配等重点信息核查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因为大数据未能共享等原因,工作人员只能采取最原始的“人跑腿”形式,到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逐个进行信息调取。一般以3年为一个周期,制定核查计划,每年划定三分之一的租客进行重点信息复核。

“全市900余套公租房,在没有数据共享的情况下,对每一个入住人员的重点信息都进行核查,对住建部门和信息提供单位都存在着不小的压力。”朱晓琴表示,承租户人员数量较多,要达到重点信息核查全覆盖需要较长的时间,而这段较长的核查时间也就造成了“监管空白”,让不少“有心人”钻了空子。“要根治公租房违规现象,还得在住建、民政、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上下功夫,做到及时准确地对住房保障对象的动态信息进行交流与管理。”

目前,在海宁市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下,市住建局已通过地毯式排摸,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依法严格处理:对承租人借租、转租的,一律依规清退;对承租人拥有宅基地、房产的,经多次以电话、上门形式告知腾退仍拒绝履行的,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目前,共清退6户、腾退7户,整改承租人因婚姻、经济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承租资格等问题14个。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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