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发改委、 市教委公布了本市第一批16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名单。
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发改社会〔2019〕590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初审、专家评估、市级相关部门复核确认,并向全社会公示,确定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为本市第一批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并纳入北京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储备库。
试点企业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落实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相关规定,于3个月内制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并报市发改委备案。
下一步,北京市发改委将会同市教委适时启动后续产教融合型企业试点申报、评选工作,有申请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关注北京市发改委官方通知。
【第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名单】
【小贴士】
所谓产教融合型企业,是指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办学和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行为规范、成效显著,创造较大社会价值,对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吸引力和竞争力,具有较强带动引领示范效应的企业。
2020年6月,北京市发改委、市教委出台《关于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的通知》,将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纳入本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
1.在北京市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北京市纳税的企业。(中央企业、全国性特大型民营企业整体申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部署实施,不在本市建设培育范围)
2.重点建设培育符合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产业领域及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要求,主动推进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精尖经济结构的优质企业。
3.优先考虑紧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服务北京“四个中心”战略定位,服务城市发展与人民生活品质提升,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主动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发展潜力大,履行社会责任贡献突出的企业。
4.企业无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具有良好信用记录,无涉税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5.企业主营业务为教育培训服务的企业原则上不纳入建设培育范围。
6.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先建后认、公平择优、动态实施的原则开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林艳
编辑/毛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