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太原举行。会议决定,任命孙洪山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接受孙洪山辞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孙洪山简历
孙洪山,男,汉族,1968年1月生,山东莱州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二级大法官。
现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1986.09—1990.08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
1990.08—1993.08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司法局科员(其间:1990.10—1991.08山河屯林区司法局锻炼)
1993.08—1996.07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1996.07—2000.03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政法委副书记
2000.03—2001.10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办公室主任(其间:2001.01—2001.10黑龙江省委驻穆棱市农村重点工作推进组组长)
2001.10—2011.10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其间:2002.03—2004.12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11.10—2013.01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厅级审判员、执行局局长
2013.01—2018.02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3.12正厅级)(其间:2014.09—2017.06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16.06—2016.10参加中央专项巡视工作,任巡视组副组长;2017.09—2018.01中央党校第43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8.02—2018.11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厅长级)
2018.11—2019.01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2019.01—2021.05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21.5—2021.6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
2021.6至今 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