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人寿拟在未来12个月内“清仓式”减持民生银行。
民生银行日前发布的三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经友好协商,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夏人寿”)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股份”)、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方有限”)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后,华夏人寿与东方股份、东方有限不再有任何一致行动安排。
此外,华夏人寿在未来12个月内在合法合规且不违背相关规则和承诺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时机减持不超过民生银行总股本4.91%的股份。截至4月29日,华夏人寿持有民生银行A股约17.34亿股,H股约4.15亿股,合计约21.49亿股,占民生银行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91%。
自2020年7月17日起,华夏人寿被银保监会接管。根据接管公告,“从接管之日起,被接管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停止履行职责,相关职能全部由接管组承担。接管组行使被接管机构经营管理权”。民生银行去年曾公告称,华夏人寿被接管对公司正常经营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华夏人寿与东方系的“结盟”始于2016年。2016年6月29日,华夏人寿与东方股份签署 《一致行动协议》;2018年12月27日,华夏人寿与东方股份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将《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延长至民生银行第八届(亦即本届董事会)董事会届满之日,同一天华夏人寿与东方有限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截至一季度末,东方股份持有民生银行约12.80亿股,持股比例为2.92%;东方有限持有民生银行约3500万股,持股比例为0.08%。有市场观点认为,东方集团方面在民生银行中的话语权或许将受到一定影响,原有的格局或产生微妙变化。
此前的4月末,民生银行发布《关于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称,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协议签署生效后,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