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北京市密云区发生一起亡人事故,轻型厢式货车通过路口时未减速避让行人,造成一骑车人当场死亡。北京市交管局民警通过深度调查发现,该车驾驶人考下危化品车辆准驾证后接连违章,曾创下14次违法记录,而其单位也因安全监督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被交管部门处罚。
据交管局民警透露,事发路段位于密云区密云镇车站路与新东路交叉口,为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Y”型交叉口,沥青路面,南北方向上下行各有一条机动车道和一条非机动车道,路口处设有“停”标志杆,现场道路条件良好。
但2020年12月23日8时许,严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由北向东左转弯行驶行经该路口时,没有注意避让由南向北直行的一辆自行车发生事故,造成骑车人当场死亡。交管部门随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并启动深度调查工作。
经查,轻型厢式货车驾驶人严某存在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违反限制通行规定和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确保安全等多项违法行为,与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因此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针对此起事故,交管部门按照《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管理办法》,对肇事车辆所属单位——北京盛利通运输有限公司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调查。民警通过深入该单位进行检查后发现,肇事司机严某虽具有危化品运输从业资格证,但是其驾驶证从2012年8月考取以来,共涉及14笔违法行为处罚记录,同时肇事车辆共涉及8笔违法行为处罚记录。可见该司机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多次出现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但涉事企业在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专业运输人员交通安全教育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没有能够严格履行好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的有关内容,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
最终,交管部门针对该单位存在“交通安全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到实处,管理上存在漏洞,对所属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不深、不细”等多项问题,依据《北京市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百零八条和《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交管部门还采取多项针对性措施,从源头上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工作。一是落实源头监督管控措施。联合辖区交通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对专业运输单位不间断的开展“拉网式”检查,梳理单位内部交通安全隐患并开展“清零”。对“两客一危”、重型货车及危化品运输车等企业及个体车主加大安全监管,对路面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本区客、货运,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通报辖区交通局,督促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二是落实重点车辆管理措施。针对货运车辆违法突出问题,在强化日常违法查处的同时,持续开展夜查专项整治行动,形成高压严管,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做好货运场站管理,组织镇街等部门加强辖区砂石、混凝土等货运场站的督导检查,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车辆载重称重措施,对车辆装载超重的车辆一律不允许出站,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文/王浩雄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