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贷违规入楼市遭遇“最强监管”
财联社 2021-03-29 15:12

银保监会、住建部、央行三部委今日联合下发通知,对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做出了重点部署,要求从加强对借款人资质的核查、加强对信贷需求的审核、加强贷款期限管理、加强中介机构管理等方面严控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并将于近期针对经营贷违规进入楼市进行专项排查。

有银行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三部委联合发文给出了详细的排查标准,相对于此前银保监会“自查自纠”的要求力度明显更大,精准地堵住了经营贷被挪用的各项漏洞。在更严格的标准之下,未来银行新增经营贷的门槛或将有所提高,大部分有违规挪用意图的借款人将在银行贷前审查环节被拒之门外。

亦有楼市分析人士认为,此次监管升级,或将影响上半年的楼市走向。

持有被抵押房产低于1年的经营贷借款人是排查重点

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显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信贷需求审核和贷款期限管理、贷款抵押物的管理。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成立时间或受让企业股权时间短于1年,以及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1年的借款人,进一步加强借款主体资质审核,对工商注册、企业经营、纳税情况等各类信息进行交叉验证,不得以企业证明材料代替实质性审核。

此外,《通知》还要求重点审查房产交易完成后短期内申请经营用途贷款的融资需求合理性,对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1年的,要求审慎确定贷款抵押成数;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3年的,需定期核查贷款使用情况并保存核查记录。

此前财联社记者从多地银行了解到,目前办理经营贷的客户,需满足企业存续期在1年以上、客户不能短期持股、房产证持有时间必须超过6个月等要求。银行也会对该企业的真实流水情况、贷款资金用途、企业需要资金额度等情况进行排查。

“审查的方向较此前都没有太大的变化,但监管要求明显更加严格了。”一位股份制银行信贷部相关负责人对财联社记者表示。

《通知》还要求对期限超过3年的“经营贷”建立专门统计台账,逐笔登记并定期进行核查。确保贷款期限与借款人生产经营周期、资金收支规律相匹配,真正用于企业经营。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表示,去年一些银行推出期限长达20年、30年的经营贷产品,为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等打开了“方便之门”。此次监管将严查贷款的期限设定在3年以上,堵住了相关漏洞。

违规中介和个人将受到惩罚

除了加大对银行的管控和要求以外,此次三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还加大了对违规中介和个人的处罚力度。

《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各类中介机构准入标准,建立合作机构“白名单”。对存在协助借款人套取经营用途贷款行为的中介机构,一律不得进行合作。要加强对合作类业务的监测统计,对与单家中介机构合作业务快速增长的情况要重点加强分析核查。同时,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建立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人员违规行为“黑名单”,加大处罚问责力度并定期披露。

对违规挪用信贷资金的借款人,银保监会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后续要“将企业和个人违规挪用经营用途贷款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及时纳入征信系统”。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表示,经营贷被违规挪用进入楼市,部分房产中介、贷款中介诱导、协助购房者包装材料、申请贷款是背后的推动力量之一。

据财联社记者此前暗访获悉,这些中介机构在一定程度上熟悉银行的相关审查流程,在帮助借款人办理贷款的过程,还会帮助借款人“规避”银行审查,比如伪造真实资金用途的公司,以逃避银行“受托支付”支付的贷后管理。

为此,董希淼也建议,监管可将违规企业和个人挪用贷款等情况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建立挪用贷款黑名单等制度,从源头上遏制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股市。

《通知》还要求银行加强贷后资金流向监测和预警,不得以已开展受托支付为由弱化贷后资金管控。银行业金融机构还应书面向借款人提示违规将信贷资金用于购房的法律风险和相关影响,在和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时应同时签订资金用途承诺函,明确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将立刻收回贷款,压降授信额度,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董希淼表示,对受托支付的贷款资金,除了审查在银行体系的流向之外,银行还会关注受托支付对象的资质和背景,防止信贷资金转入与借款人经营活动无关的账户。如果发现贷款用途可疑,可要求借款人或客户经理说明融资需求背景,调查贷款用途的合理性、合规性。

经营贷门槛提高或影响楼市未来走势

银保监会在“答记者问”中表示,一些企业和个人违规将经营用途贷款投向房地产领域问题突出,影响房地产调控政策效果,挤占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资源。

光大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表示,当下中国经济在疫情之后恢复较好,部分城市房价出现上涨压力,此时进一步排查经营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正合时宜。而监管此次聚焦银行贷前审查、贷中贷后管理,制定了针对经营贷的标准化规范化要求,预计后续各家银行也会按照该文件原则进一步制定自己的涉房经营贷的管理办法,将此次排查中“堵漏洞”的方法固定下来。

“文件主要是制定规范了贷前审查的标准,预计未来各家银行业会进一步提高涉房经营贷的准入门槛,比如延长房本持有时间、企业成立时间或借款人持股时间等,以此来增加意图挪用信贷资金借款人的违规成本。”王一峰表示,该政策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可将大部分以经营贷资金来购房的人拒之门外。

此外,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经营贷入楼市弥补了炒房投资客的资金来源,成为楼市上涨的推手之一。此次三部委的统一行动并加大对经营贷违规入市的查处力度,或将影响上半年楼市走向,房价上涨或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抑制。

据财联社此前采访获悉,自深圳、广州等地严查经营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之后,效果已有所显现,一些楼市“打新”者已无法从银行获得相应贷款。此外,多地监管表示,自严查以来,新增经营贷规模有所下降,经营贷资金进入楼市的现象已被有效遏制。

编辑/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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