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你看一下,你袋子里是不是有啥东西没付钱?”
江苏南通,一老人将两枚鸡蛋放入口袋,未结账便想离开,被超市员工看到,双方起了争执。在这个过程中,老人突然倒地猝死,老人家属将超市告上法庭,索赔38万余元。
2020年12月8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驳回了老人家属的诉求。
老人家属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021年3月25日,该案二审开庭,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日说法》采访老人家属和超市在场员工,真实还原事发现场。
两枚鸡蛋引发的纠葛
2020年6月13日,江苏南通,一老人来到家门口的超市购物,将两个鸡蛋放入口袋。这个小动作被恰巧从旁边经过的超市员工罗洪霞目睹。
看到老人并未将口袋里的鸡蛋拿出结账便欲离开,罗洪霞赶忙将这事告诉了超市店长周玉兰。
随后,罗洪霞与周玉兰在超市进出口处截住了老人,与其进行沟通。伴随着双方的争执,老人退回了超市内,并悄悄把鸡蛋放回了置物筐内。
因为超市员工并未看到老人放回鸡蛋,所以双方还在继续理论,围观的人多了起来。这个过程持续了两三分钟以后,老人突然倒地,身体发生抽搐。
超市员工随即拨打了110、120,老人被送往最近的南通市中医院进行抢救。不幸的是,老人最终因心肌梗塞,抢救无效而死亡。
事发几天后,老人家属以超市方在劝阻过程中行为不当、过分施压,对老人猝死应当承担责任为由,将超市方告上了法庭,索赔38万余元。
超市方则认为,超市员工对老人的劝阻行为是正当的自助行为,并未对老人过分施压,无需对老人猝死负责。
是恶意偷窃还是事出有因?
双方各执一词
老人的儿子张明(化名)告诉记者,在江苏省南通市钟秀派出所的协调下,他看到了事发时的视频,要求超市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在他看来,超市应对父亲的死亡承担责任。
超市认为,员工是出于职责与老人进行沟通,并且是在合理范围内,老人的猝死是意外,与超市无关。但出于人道主义,超市愿意补助老人家属两万元。
老人的突然离世让张明母子悲痛不已。在张明心里,父亲每月拿着5000元的退休工资,没有理由去偷窃两个加起来不到一块钱的鸡蛋。
张明说,事发几天前,父亲买了鸡蛋,当中就有坏的,父亲后来拿鸡蛋应该另有原因。
超市员工则表示,老人的家离超市很近,几分钟的距离,买到坏的鸡蛋完全可以通过正当的方式进行维权,而不是自己拿两个鸡蛋却不结账。
双方争议焦点:老人因何离世?
张明及其代理律师认为,老人当时被超市员工限制了人身自由,在某处甚至被拉了个360度大转弯,超市员工对老人的拉扯超出了必要限度。
但超市负责人田淼表示,超市是公开场所,人来人往,员工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举措过分,更不可能动手动脚,员工并未限制其人身自由。
此外,张明觉得,父亲倒地后,超市对他的救助存在过错,超市员工缺乏急救方面的培训,且近20分钟后才拨打120,延误了黄金救援时间。老人的主治医生表示,心肌梗死的确有黄金救援时间。
对此,田淼承认,员工并未经过急救知识的培训。但自己的超市只是平常的卖场,员工多是退休职工,无需配备专门的急救人员。况且事发突然,员工无法预知老人的身体状况。
法院一审驳回诉求
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2020年6月27日,张明母子将超市方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超市方行为过当导致老人猝死,向其索赔38万余元,并要求超市方承担诉讼费用。
2020年12月8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张明母子的诉求。法院认为,超市阻止老人的行为并未超出合理限度范围,老人死亡主要是因为本身有疾病;老人病发突然,超市方也打了110、120电话,已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和基本的救助义务。
一审判决下达后,张明不服,提起上诉。
2021年3月25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该案件,并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审理后认为,超市员工制止不当行为的举措具有正当性,与老人突发疾病倒地猝死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此外,事发后,因为不知道老人的身体状况,超市员工第一时间拨打了110报警求助,是具有合理性的,超市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超市员工无法预知老人的身体情况、也无法事先了解老人的想法,超市员工的自助行为具有合理性,是符合一般社会期待的,老人的意外猝死并不能归因于超市员工的自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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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