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潘某诋毁英烈被追逃:以法律名义严惩,偕家国正义前行
人民日报评论 2021-03-15 14:51

微信公众号“人民日报评论”3月15日消息,刚刚,北京海淀公安分局通报,近期新闻媒体报道捍卫国土戍边官兵的英雄事迹后,有群众向警方举报,一新浪微博用户曾于2020年6月23日在他人微博评论区发表造谣诋毁英雄烈士的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警方调查核实,该微博用户潘某于2020年2月2日离京出境后,一直在境外。目前,海淀公安分局已依法对潘某刑事拘留,并对其开展追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英雄正气,依法捍卫。对于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警方将依法坚决予以打击。依法严惩诋毁英烈的言行,汇聚捍卫英烈、关爱英雄的清风正气,是广大网民的基本共识。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在加勒万河谷地区,戍边英雄祁发宝、陈红军、陈祥榕、肖思远、王焯冉,对蓄意挑起事端、试图单方面改变边境管控现状甚至暴力攻击我边防官兵的外军,予以坚决回击,取得重大胜利,有效捍卫了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英雄事迹从喀喇昆仑山上传颂开来,英雄精神在祖国大地上激荡开去,崇尚英雄、敬仰英雄是全体国人的共同心声。

岁月静好,勿忘先烈;捍卫尊严,勿辱英烈。这是道德与良知的底线,也是法治的底线。然而,去年6月,潘某造谣生事,对英雄事迹颠倒黑白;此前又有以“辣笔小球”为代表的个别人,对英烈壮举污蔑抹黑,如此攻击消解英雄精神,伤害了亿万人民的朴素情感,污损了国家和民族的集体记忆。这一背离公序良俗、法律正义的行径,为人们所不齿、为社会所难容。“辣笔小球”曾对自己言行悔恨道,“是一种泯灭良知的行为”。与英雄精神为敌、与拳拳爱国心为敌、与人间正道为敌,终究会被鄙弃。

亵渎英烈不容恕,正义审判不缺席。从“辣笔小球”被批准逮捕,到潘某被依法刑拘、警方对其开展追逃,说明坚决维护英雄形象、坚决保护英烈名誉、坚决守护精神血脉,法律都挺在了前面。以法律形式布大信于天下,以法律之名匡正义于天下,在全社会唱响新时代见贤思齐、崇尚英雄的正气歌,为知敬畏、守底线、扬清风注入强劲正能量。

“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一段时间以来,在网络空间、文艺作品、著作文章等领域,曾不时会有人打着“反思”“新解”“戏说”等旗号,不管事实真相、不顾道德良知,肆意丑化、歪曲、诽谤、亵渎、侮辱英雄烈士,热闹的言辞中夹杂着虚伪的倾向,更使得历史虚无主义思潮沉渣泛起。这些行径必须要矫正,这一风气必须要改变,需要真正高扬法律的大旗。从英雄烈士保护法到民法典,再到刑法修正案(十一),凡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行为,不仅难有侥幸、再难狡辩、不容搅蛮,而且都要承担相应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这既是底线要求,也是依法引领社会价值、凝聚社会共识的必然要求。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在全社会营造纪念、缅怀、崇尚、学习英雄烈士的浩然正气和浓厚氛围,激扬英雄精神、砥砺家国情怀,不仅需要法律的力量,而且是关乎社会治理的重大课题。有人说,“继承是最好的纪念,开创是真正的永存”。从日常教育到舆论引导,从事迹宣讲到精神传递,从社会倡导到法律护航,从净化网络到重塑价值,从英雄精神的种子播种入心到每个人身体力行成为“自己的英雄”,环环相扣、缺一不可。这都需要我们在保护中礼赞、在礼赞中弘扬、在弘扬中开创、在开创中奋进,让英雄不独行、精神永传承。

“英雄们说:我们的身后就是祖国,为了祖国人民的和平,我们不能后退一步!”英气长存,忠魂不灭。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我们不能后退一步;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我们不能后退一步。面向未来,高擎英雄主义的精神火炬,勇任担当大任的真心英雄,迈出硬气浩荡的坚实步伐,必定能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书写好属于我们这一代人的英雄史诗。

编辑/赵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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