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注意了!出资比例等有这些要求
中新经纬 2021-02-21 10:11

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20日电 继2020年7月《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出台,银保监会再次出手对商业银行的互联网贷款业务加强监管。

2月20日,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出资比例、集中度、跨地域开展业务等事项,细化提出监管标准。

明确出资比例、集中度和限额三项指标

本次通知最引人关注的是对合作机构出资比例提出了要求。通知规定,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应严格落实出资比例区间管理要求,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此前《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也有类似要求,即“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对此,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这一标准是根据当前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经充分调研测算确定的,同时也考虑到与《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避免监管套利。

资深观察人士毕研广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此前网络小贷意见稿已经对联合贷款中的出资比例作出相关规定,此次通知的适用范围还包括了外国银行分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可以防范部分业务交叉、转移引发的“监管套利”。

此外,在集中度指标方面,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与单一合作方(含其关联方)发放的本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25%。

在限额指标方面,通知指出,商业银行与全部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全部贷款余额的50%。

“上述规定,既能够促进商业银行进一步实现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适度分散,避免过度依赖单一合作机构的集中度风险,同时为互联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充分预留了空间。”上述负责人称。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对于出资比例的要求主要是为了约束中小银行借助联合贷款业务过快扩张。对于联合贷款集中度的要求,则是为了分散联合贷款风险,避免中小银行“将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过度依赖单一的外部合作对象。此外,提出了限额指标,从总量上把控互联网贷款风险,避免互联网贷款无序增长。

“中小银行一般线上贷款渠道比较单一,技术相对落后。此前部分中小行通过合作机构发放的贷款比例较高,如今监管要求这一比例不得高于50%,在防控风险的同时也是希望银行保持至少一半贷款服务当地、立足于当地。”毕研广分析称。

严控跨地域经营

近年来,在银行的零售端,多以自营的互联网贷款产品为主,用户通常可以在银行APP上可以看到贷款产品展示。也有部分城商行、民营银行等通过与第三方公司合作联合授信实现异地经营。

上述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也谈到,个别地方性银行利用互联网技术拓展业务区域,严重偏离定位,盲目无序扩张,带来较大风险隐患。

通知指出,地方法人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应服务于当地客户,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无实体经营网点、业务主要在线上开展,且符合银保监会其他规定条件的除外。

“在去年的《办法》中的要求是地方法人银行审慎开展跨地域经营,此次通知要求不得开展,进一步严控。”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说道。

于百程认为,此条对于开展跨区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地方法人银行业务影响会比较大,之后相关业务将会回归服务本地的定位,聚焦在辖区内开展。

董希淼则对中新经纬客户端指出,若简单按照线下贷款的属地化方式去管理互联网贷款,或有“画地为牢”等问题。在当前人员流动较大的社会背景下,如何界定跨地域经营,按照用户的工作地、户籍地还是按照社保缴纳地或其他标准来界定,在实践中也需要进一步探索。

不过,上述负责人介绍,对于集中度风险管理、限额管理的量化标准,监管部门将按照“一行一策、平稳过渡”的原则,督促指导各机构在2022年7月17日前有序整改完毕。对出资比例标准和跨地域经营限制,实行“新老划断”,要求新发生业务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通知》要求,允许存量业务自然结清。

“较长的过渡期,给银行留出了充分的整改时间,有助于保持业务平稳过渡,减少对客户的影响。”董希淼表示。

独立开展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

在风险控制方面,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强化风险控制主体责任,独立开展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并自主完成对贷款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影响的风控环节,严禁将贷前、贷中、贷后管理的关键环节外包。

在于百程看来,通知对于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风控独立性和责任进一步严格要求。要求商业银行需独立开展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而在去年的《办法》中要求应当独立有效开展。

于百程进一步指出,目前不少中小银行互联网贷款的核心风控事实上仍依赖科技合作方。他认为,今后,科技合作方将会调整与银行合作方式,从联合开展风控,到帮助商业银行建立独立风控能力。

不过,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在通知中对于哪些是“关键环节”并没有明确的细则,但总体趋势上,银行的自主风控能力将会得到全面提升。

曾刚表示,过去联合贷款中的风控和数据环节可能都在合作方手中,银行过于依赖合作方的风控能力,自身核心能力丧失,中长期会存在一些潜在风险隐患。如果有一天合作机构终止合作,银行的生存能力会受到影响。通过这种方式,风控和数据将逐步向银行回归,同时敦促银行提升自己的风控核心能力。(中新经纬APP)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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