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杭州市发改委发布“在杭大红包”最新通告,其中明确了已领取红包的外来务工人员,如在春节期间离杭,该如何退还补助资金。
通告明确,如果申领人在2月11日-17日期间离杭,务必在2月26日前主动退还补助资金。如在事后核查中发现承诺信息与事实不符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取消政策兑付资格,依法追缴补助款项,并记入失信记录;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月18日,杭州市出台《关于开展春节期间面向在杭外来务工人员“十送”关爱行动的通知》。
其中提到,针对在杭务工、非浙江户籍并在杭缴纳社保的春节期间在杭务工人员(在税务登记注册在杭的企业,市场监管登记注册在杭的个体工商户,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组织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通过企业申报向符合条件的在杭外来务工人员每人发放1000元现金补贴(“在杭大红包”),“一键直达”在杭外来务工人员银行账户。对于未在杭缴纳社保的外来务工人员,鼓励用工单位春节期间给予一定关爱补助。
来源:中新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