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北京通州警方紧密结合地区实际,部署检查站及外围派出所在做好辖区主要道路查控的同时,对各乡村道路同步开展查控,严防非法烟花爆竹流入进京。2月4日,一名司机因携带三箱烟花爆竹被警方查获。
2月4日,通州公安分局西集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与河北交界的乡村公路上执行查控任务,在对一辆过往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装有非法烟花爆竹3箱。
盘查时,司机韩某某称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但心存侥幸贪图便宜,从天津某地购买的烟花爆竹,准备途经通州运回内蒙古老家过年燃放,没想到还是被民警查获。
目前,韩某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已被通州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与此同时,伴随着春节日益临近,通州警方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出租房、厂库房等地的检查力度,强化线索摸排,对非法运输、储存、买卖烟花爆竹行为严厉打击。
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通州区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进行宣传,提示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烟花爆竹。
2月1日,次渠派出所通过线索摸排发现,台湖镇董村一民房内可能存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开展侦查,经工作锁定嫌疑人刘某某。经过对其住所进行检查,查获各类非法烟花爆竹660余公斤。
经审查,刘某某如实供述了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现刘某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通州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无独有偶,2月4日凌晨,通州公安分局徐辛庄派出所通过视频监控发现,在辖区草寺村某汽车4S店门口有人燃放烟花爆竹。发现情况后,派出所巡逻车组立即赶往现场开展工作。民警在4S店内将燃放烟花的周某某抓获,并在店内查获尚未燃放的烟花爆竹78公斤。目前,周某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通州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通州警方提示广大市民:请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自觉抵制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做到不买卖、不运输、不燃放,共同维护副中心良好城市环境。如果发现身边存在非法运输、储存、销售伪劣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向警方举报。
线索经查证属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同时,将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另据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2020年12月16日,通州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通州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通告》。通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除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以外,东至潮白河(含潮白河)、西至通朝行政区域边界线、北至潞苑北大街(含潞苑北大街)、南至京哈高速路以北西集镇界、漷县镇界所围区域为全年禁放区。
据统计,2021年1月份以来,通州警方共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5起,收缴各类非法烟花爆竹6300余公斤,行政拘留27人、罚款1人。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