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房企逃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将暂停网签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2-05 18:13

2月5日,上海临港官方公众号发布公告称,为做好临港新片区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促进临港新片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临港新片区管委会2月4日公布了《临港新片区加强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指导意见(试行)》。

该公告中指出,本指导意见所适用的房地产项目,是指拟预售给自然人的房地产项目。本指导意见所称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是指购房人支付的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购房款。

《指导意见》表示,临港新片区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遵循“政府指导,银行监管,专款专用”的原则。对监管银行实行短名单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黑名单制,督促监管银行落实资金监管责任,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资金监管要求配合监管银行做好资金管理。

监管银行作为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的责任主体,要统筹做好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的专户管理和拨付审核。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必须优先用于项目建设,在此前提下可以视实际情况均衡还贷,项目交房后预售资金可申请解除监管。

《指导意见》还列出了包括“未按规定及时将售房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等几种逃避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的行为,而具备该机种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由新片区管委会约谈企业,暂停网签,并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纳入黑名单进行管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开云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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