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六部门:论文数量不与高校教师工资、奖励直接挂钩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1-01-28 08:41
昨天,《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外公布。意见规定,在高校内部收入分配上,不将论文数、专利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奖励直接挂钩。
在薪酬制度改革上,高校应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扩大高校工资分配自主权,探索建立符合高校特点的薪酬制度;探索建立高校薪酬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健全完善高校工资水平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在保障基本工资水平正常调整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高校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并向高层次人才密集、承担教学科研任务较重的高校加大倾斜力度。高校教师依法取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收入分配激励、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等政策规定。鼓励高校设立由第三方出资的讲席教授岗位。
高校要结合实际健全内部收入分配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向扎根教学一线、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向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向从事基础前沿研究、国防科技等领域的教师倾斜;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承担命题监考任务,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学生社团、竞赛展演等情况计入工作量;激励优秀教师承担继续教育的教学工作,将相关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不将论文数、专利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直接挂钩,切实发挥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
文/记者 任敏
编辑/谭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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