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应用再扩容 2021年会有哪些新变化?
北京商报 2021-01-24 21:16

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继续扩容。1月22日,苏州、雄安新区相继对外披露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第二批创新应用,共计新增6个创新应用。据北京商报记者统计,截至目前,全国9个试点城市已合计推出80个创新应用。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项目未来将继续贯彻服务实体导向,在服务小微、服务实体领域进一步挖掘重点客群与细分场景,试点城市则有可能根据产业基础、城市定位等实际情况扩大范围。

两地公示第二批6个创新应用

1月22日,央行南京分行官网披露,苏州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对外公示第二批创新应用,共计4个创新应用入选。具体来看,4个创新应用分别为南京银行独立研发的“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AI数字员工服务”;江苏省联合征信、南京数研院、农业银行南京分行以及苏州同济区块链研究院等单位推出的“基于区块链的辅助风控产品”; 中知麦田(苏州)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苏州分行联合推出的“基于大数据知识产权评价智能风控产品”;江苏小微云链、苏州高铁新城国资控股集团、上海银行苏州分行等联合推出的“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服务平台”。

另据央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官网披露,河北雄安新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第二批创新应用共计2个,金融服务、科技产品各1个,分别为农业银行河北雄安分行、中国电信河北雄安分公司、中兴通讯联合推出的“基于5G切片技术的敏捷银行服务”和中互金数据科技、民生银行联合研发的“基于运营商IMS信息验证的交易反欺诈系统”。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苏州、雄安新区两地新公示的创新应用中,均提到了“数字鸿沟”一词。其中,南京银行推出的“AI数字员工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手机银行APP和营业网点打造客户专属3D拟人数字员工,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更便利的无障碍金融服务。雄安新区则是通过“基于5G切片技术的敏捷银行服务”,与行外服务点与5G基站进行绑定,为雄安新区征迁群众、学生、老年人等提供便利的银行现场服务。

苏宁金融研究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孙扬指出,在国外的智能设备、互联网技术中,有大量针对于残疾人、老年人、低文化水平的适配性技术,叫可访问性技术,并且在国际互联网工程任务组、万维网联盟等组织中都成为了国际技术标准。

“当前我国金融科技的可访问性技术发展还比较初级,这个项目的尝试是一个很好的起点,”孙扬表示,“这项应用十分必要,金融科技要让所有老百姓有获得感,不仅要有技术的高度,也要有让老百姓方便使用服务的温度和便捷度。这项应用有助于提升老年客户对于金融科技升级的获得感,是普惠金融中‘普’的体现”。

小微企业为创新应用服务重点

据北京商报记者统计,截至目前,全国9个试点城市已合计发布80个创新应用。从已公布的80个创新应用类型分类上来看,金融服务类共计包含45项,科技产品类共计35项,占比分别为60%、40%。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从各项创新应用公示情况来看,不同地区、批次的创新应用侧重点存在差异。从北京首批全部为“金融服务”类创新应用到第三批两类产品数量相当,“科技产品”类创新应用在2020年下半年披露的试点地区中比重有所增加,二者呈现齐头并进趋势。在苏州4项创新应用中,1项为“金融服务”类,3项为“科技产品”类。雄安新区2项创新应用则各包含一种应用类型。

对于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金融科技专家苏筱芮指出,随着数字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化,科技的概念也不断拓展,覆盖了产业科技等外延领域,科技为金融赋能,金融又为实体经济服务,“科技+金融+产业”具有广阔前景,通过实体产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型科技产生金融生态,进而达成协同发展状态。

此外,创新应用的参与主体、场景也在持续增加。传统持牌金融机构、互联网巨头旗下的科技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以及研究型机构等均有参与其中。在苏州本次创新应用公示公告中,央行南京分行指出,本次公示创新应用涉及银行、征信公司、科研院所、科技公司等多元主体,涵盖智能服务、知识产权融资、供应链等特殊场景。而雄安新区则是更多的通过银行、通讯公司等,聚焦于银行业务办理、金融交易反欺诈等场景。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深圳、苏州两地创新应用公示公告中均再次提到“中小微企业”。而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在已经入盒的金融服务类产品中,超过11项产品主要服务于中小微企业,涉及小微企业融资风控、智慧金融等多个方面,另外还有至少10项产品提及“供应链金融”。

“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以应用为导向,在服务小微、服务实体领域发挥充分作用。”苏筱芮指出。孙扬进一步解释道,金融机构要服务实体经济,要让实体经济有获得感,这是国家赋予金融行业的使命。金融科技试点,正是监管和金融机构探索,如何通过金融科技的创新和深度应用,来增强金融和实体经济的联系。

孙扬认为,金融科技监管试点中,较多项目应用于小微企业和普惠金融,是有着重大的国家战略意义,也符合金融机构的使命方向,“当然这个试点还要长期的推进下去,才能探索出比较合适、能够提升小微企业和普惠金融服务水平的科技之路,这是需要长期的探索和大胆的实验”。

试点城市或将继续扩容

2019年12月,央行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至今已一年有余。从创新应用的推出进度来看,“首发城市”的北京已经披露三批试点名单,深圳、上海、苏州、雄安新区各发布两批,重庆、杭州、成都、广州各一批。其中,深圳、苏州、雄安新区三地第二批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创新应用均在本月进行公示。

创新应用问世脚步加快,而随着前述试点城市创新应用项目的稳步推行,监管试点的范围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曾披露,将构建包容审慎的“监管沙盒”模式。海南日报也曾报道称,将培育打造“区块链+金融”产业集群,推动“监管沙盒”试点落地。

在谈及2021年各试点地区的创新应用可能产生哪些新变化时,苏筱芮提出,在试点城市试水创新项目后,未来试点城市范围或将会有所增加,但也需要结合试点城市的科技发展状况和产业特点,稳步推进试点城市落地。

孙扬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基于各城市产业基础、城市定位等实际情况,各地创新应用也应该具备自己的特色。以苏州为例,江苏是制造业和实体经济非常发达的省份,江苏的金融业服务小微企业、制造业和科创企业的比重高,聚焦小微企业和普惠金融方向并不令人意外。同时,苏州还是央行批准设立的全国首个小微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区,也为小微企业方面创新应用试点打下良好基础。

孙扬指出,与一线城市相比,部分二线城市金融发达程度有所欠缺,但产业链生态较为活跃,“选择二线城市中小银行作为试点对象,同样有助于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这样也可以进一步促进金融科技和产业链融合的深度与广度,促进金融覆盖产业链金融全链条”。

同时,孙扬表示,金融人工智能+机器人流程自动化的试点很有可能会扩大,因为这个方向上,金融机构可以降本增效。未来也不排除会有一些国产区块链平台、数据库平台在一些地区推广,以实现自主可控、确保金融科技安全。

苏筱芮还预测称,预计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项目将继续贯彻服务实体导向,在服务小微、服务实体领域进一步挖掘重点客群与细分场景,“目前,科技对金融的赋能作用日益凸显,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型技术大幅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或将在‘ 销售回溯’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预计2021年,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将与行业相关监管文件要求进一步融合,在创新应用中大显身手,于优化流程、提升效率等方面提供助力”。(北京商报记者 岳品瑜 实习记者 廖蒙)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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