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1年第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在抽检的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冷冻饮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酒类等12类食品1450批次样品中,合格样品1431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爱厨九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炸豆腐),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市鑫绿都农副产品市场中心李桥镇沿河分市场李清芬经营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白广路赛兰华拉面馆使用、消毒的汤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标称鞍山市千山区鑫海螺冷饮厂生产,北京浩源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黄金菠萝(菠萝口味冰棍),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标称唐山伊盛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半锅乾坤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肝,克伦特罗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北京期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房山京良路店经营的鲜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标称上海新闽融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十里河分公司经营的优选春笋干尖,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检验发现铅(以Pb计) 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上海新闽融食品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8.北京乐君朋商贸中心使用、消毒的咸菜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9.北京靠山屯粗粮人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0.标称大城县不老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望友福家超市经营的土豆淀粉,北京孙新杰调味品店经营的红薯淀粉,均为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1.标称山东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北京芸强拓宏商贸中心经营的75度老战友白酒,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检验发现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山东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12.北京港城一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使用、消毒的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3.北京京深宏利水产品有限公司经营的清江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4.北京新辣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丰台第四分公司经营的油麦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5.北京市苹果园大鸭梨烤鸭店经营的羊肉,磺胺类(总量)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6.北京蔬果青恋商贸有限公司石景山分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7.北京市瑞福轩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胖头鱼(淡水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8.标称北京燕峰给水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新晶晶亮丽水站经营的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编辑/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