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省万宁市政府网站12月22日消息,万宁市政府近日作出《关于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22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称,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220)要求,“对九里一期房地产项目涉及占用万宁茄新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5.88公顷(6宗土地)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整改到位”,现已完成工作,特申请对序号220的整改任务进行销号。
万宁市政府表示,根据《海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小组<关于印发海南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的通知》(琼环督察〔2018〕1号),现将万宁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220)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23日。
公示所附《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220)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主要内容如下:
整改任务:万宁茄新省级自然保护区已出让土地97.5公顷,涉及缓冲区1.3公顷,实验区96.2公顷,占保护区面积的3.7%。2013年以来,万宁市国土部门为涉及保护区的5宗土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位于保护区实验区的华润九里一期房地产项目仍在建设。
整改目标:全面清理整治万宁茄新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出让土地和违法建设项目行为,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整改措施:对九里一期房地产项目涉及占用万宁茄新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5.88公顷(6宗土地)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整改到位。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已完成。结合第一、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措施,具体整改完成情况为:
1.原市林业局、市房管局已责令九里一期项目的业主实施暂停建设和暂停销售(自“双暂停”实施后,该项目没有出现新的建设和销售)。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九里一期项目业主(华润公司,下同)占用茄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行为处予20万元的罚款。
3.对九里一期项目涉及在茄新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时未竣工、且在省政府实施“双暂停”规定前已销售的13套别墅,项目业主已全部退还13套别墅的购房款,现已全部拆除13套别墅的建筑物,构建物,聘请了技术单位编制了九里一期占用林地恢复森林植被实施方案,已按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造林,恢复森林植被。
4.对九里一期项目涉及在茄新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时已建成未销售的20套别墅,聘请第三方逐套进行拆除结构安全性鉴定,依据鉴定结果拆除了对拆除安全隐患不大的6套别墅的建筑物、构建物,依法没收了对拆除造成相邻住户安全隐患影响较大的14套别墅。清理完成拆除的建筑垃圾并复绿,恢复生态。
5.对九里一期项目涉及在茄新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时已建成并销售的284套别墅,依据《国家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5号)精神,结合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保留了284套已建成并销售的别墅,已聘请了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九里一期项目对茄新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评估,并与九里一期项目业主签订了《生态环境赔偿协议书》,生态赔偿款1779.53万元已缴纳到位。
6.市政府对原市住建局、原市国土局、原市房管局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在保护区内违规审批项目进行予以批评的通报,市纪委监委对原市林业局局长杨儒发对茄新保护区监管不力进行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原市林业局党组对茄新省级自然保护区站长翁应云、管理人员梅振波、林永贵、护林员李忠文监管不到位的情况进行诫勉谈话。
编辑/赵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