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民警办案还殴打辅警!杭州一男子妨害公务被刑拘
杭+新闻 2020-11-16 13:16

2020年11月13日11时,杭州西溪派出所接吴先生报警称,其在天目山路保俶北路口被一男子殴打。在接到报警后,西溪派出所值班警力迅速赶到报警现场处置。

经现场了解:当天上午,报警人吴先生与另一当事人彭某在行车时发生了擦碰事故,从而引发口角争执,在纠缠之下,彭某动手殴打了吴先生的面部,吴先生遂报警处理。

处警民警在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后,又向数名围观群众进行了询问了解,基本核实吴先生所述情况属实。于是民警提出让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派出所进行后续处理。

但让人没想到的是,彭某不仅打了人之后毫无悔意,态度还十分蛮横,不但不配合民警的工作,还现场叫嚣自己不会到派出所处理。鉴于此情况,民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彭某进行强制传唤。

在对彭某实施传唤的过程中,嚣张的彭某依然不听劝阻,趁上车的间隙,突然对一旁的辅警陈连玉疯狂出手,用拳头击打陈连玉的头部,同时用膝盖撞击其胸部,还用脚蹬跺陈连玉的大腿。彭某态度非常恶劣,期间多次与民警进行推搡。当彭某想要继续殴打辅警陈连玉时,被其他民警及时制止并控制。

此暴力妨害公务事件发生后,西溪派出所所属的西湖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维护民辅警正当执法权益机制。办案单位在调取监控录像资料、询问当事人、证人后取得确凿证据基础上,依法对涉嫌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嫌疑人彭某予以刑事拘留。

彭某遇事不冷静,出手伤人本就是违法行为。不配合执法、暴力抗法更是目无法纪,必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醒: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无论是否构成伤害,都会追究刑事责任。而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广大群众遇到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行动,依法应当予以配合,如对民警执法行为有异议,可拨打110进行投诉。对妨害公务、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坚决进行查处,切实保障公安执法人员依法履职。

编辑/白龙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