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别车泼咖啡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并宣判。9月2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因“路怒”而向对方前挡风玻璃泼咖啡的苏某,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罚金六千元。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注意到,此案中苏某因超速行驶被吊销驾照并处罚金,王某也因交通违法被处罚款。
9月21日下午,有网民发布视频,反映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一辆黑色小客车多次别停后车,并在后车从右侧车道超车时,向后车前挡风玻璃泼洒深色液体。
此前警方通报,涉事两车驾驶员被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9月21日8时50分许,在朝阳区安定门外大街至安定路,苏某(男,29岁)驾驶黑色小客车由南向北行驶时,与驾驶白色小客车的王某(男,35岁)因变更车道产生纠纷,双方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均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苏某向王某驾驶车辆前挡风玻璃泼洒深色液体(经查为咖啡),造成王某视线受阻的行为,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目前,苏某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对双方涉及的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王某因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被交管部门处以罚款500元。苏某驾驶车辆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被交管部门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此案起诉书显示,被告人苏某在案发前为某著名通讯公司销售员。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苏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人称,有关司法鉴定显示,苏某驾驶过程中最高时速超过108公里,超速百分之五十。其追逐、泼洒咖啡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应予以拘役三个月的处罚。
因苏某现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该案采取简易程序审理,苏某本人未到庭,通过云法庭在线接受审判。
苏某称,当时他驾车行驶与对方车辆发生纠纷,他认为对方并线未打灯,并两次别其车辆,遂与对方发生追逐。
苏某称,其在追逐对方后,在路口等信号灯时两车并行,双方还互相骂脏话。随后苏某驾车别了对方三次,并将车内咖啡,泼向对方车窗。
苏某称,泼完咖啡后,他也不想和对方再纠缠下去,于是从主路驶出,在右转车道违章调头后离开现场。
据证人王某证实,苏某车内咖啡是其上车时购买后留在车上的,事发时王某已经下车。
辩方认为,与苏某发生争执的白色沃尔沃行驶中并线不打灯,且多次超速和急停,对苏某后来的违法行为有诱发作用。
同时,苏某的笔录证实,其泼咖啡只是想恶心对方,迫使对方减速,并不是故意向对方挡风玻璃泼咖啡,并非想阻挡对方视线。
对量刑问题,检方提出三个月拘役的处罚。辩方认为,本案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纠纷,苏某行为是一系列动作,全程不到一公里,相对其他危险驾驶罪情节较轻。此外,苏某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没有前科,初犯偶发,明确表示改过自新应在检方提出的三个月拘役刑罚以下判处。
苏某在最后陈述中称,自己没有什么可说的,知道错了,认罪认罚。
法院当庭宣判,苏某追逐竞驶的行为,情节恶劣,犯危险驾驶罪。鉴于苏某系自首,认罪认罚,辩护人的部分意见予以采纳。最终法庭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罚金六千元。
苏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庭上,法官最后对苏某说,你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认识到此行为对社会的影响,你的不冷静行为导致处罚,希望以后以此为戒,做一个守法公民。同时,你还是一个四岁孩子的父亲,作为父亲应该给他树立一个好的形象,希望你刑满以后,从点滴做起,为孩子树立榜样。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子渊 赵加琪
编辑/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