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南昌8岁女童被恶犬咬伤一事引发不少关注。9月29日,女童父亲王先生对北青-北京头条记者称,事发是在8月25日下午,他的女儿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他后来发现咬伤女儿的是罗威纳犬,为禁养犬种,而且链子有4.7米长,狗主人无法控制。王先生说,他女儿已经做过两次手术,现在回到安徽合肥准备后续康复,但事发至今狗主人始终未道歉,家属打算起诉追责。狗主人方称,警方已介入处理,他们也已经支付了医药费。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当地警方了解到,事发后,警方已将伤人犬只带走,此事仍在处理中。
9月29日,王先生对北青-北京头条记者称,8月25日下午,他的妻子和女儿笑笑(化名)在南昌一小区散步,“那条路中间有一个绿化带,旁边停着一辆油罐车,油罐车大概有1.5米宽,走到附近的时候突然有狗窜出来,咬伤女儿,还把孩子往车底撕咬拖拽。”王先生说,他妻子一直在救孩子,也被咬伤,最后路人用路灯杆顶住恶犬,妻子用身体护住女儿将其救出。王先生说,他事后了解到涉事犬只是罗纳威犬,属于禁养犬类,“而且链子好像是4.7米,绳子太长了,狗主人是没有办法控制的。”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入院记录显示,笑笑于25日20时35分入院,主诉狗咬伤致全身多处疼痛、流血6小时余。手术记录单显示,笑笑被狗咬伤或抓伤,左腹外侧部可见4处大小不一伤口,分别为1、2、2.5、4cm大小,创口污染严重,右侧臀部可见一约3cm大小创口,皮肤缘挫伤严重。
王先生说,至今笑笑已经做过两次手术,并从南昌的医院出院。近日,他带着孩子回到安徽老家,准备后续到合肥医院继续接受康复治疗。“医生说前期治疗非常重要,因为孩子才8岁,身体还在生长,现在筷子粗细的伤疤以后可能长到小拇指粗,所以前期一定要处理好。”
据王先生称,事发后,狗主人支付了4万余元的治疗费,截至目前基本能覆盖治疗费,但是对于后续的治疗费用,王先生表示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狗主人一直在说自己没钱,推卸责任,民警批评之后才到医院支付了医药费。在跟对方沟通时,我一直没有说赔偿的问题,就说我不会拿孩子一分钱的治疗费,把我孩子治好就行,我也不想因为这个事情讹你,但是他们还是咄咄逼人。”
王先生说,事发至今狗主人一直没有道歉,他们打算通过法律程序追究狗主人的责任。王先生称,出事之后笑笑心理上也有很大的负担,“现在孩子上不了学,她疼的时候还安慰妈妈不要哭,她有什么想法也不敢跟父母说,怕父母担心,只是跟其他人说想上学,担心再也不能穿裙子了,再也不能跳舞了。”
9月29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联系狗主人,对方表示该出的钱已经出了,目前警方已经介入处理,他们也在公安局做了笔录,其他问题暂不回应。
29日,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一名工作人员称,事发当天警方捕犬队已经第一时间将伤人犬只带走,警方也在协调双方进行协商,目前仍在搜集更多证据。工作人员称,同时建议受害家属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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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郭琳琳
编辑/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