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引导渔民退捕转产,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举措。这项工作涉及11万多艘渔船退捕,关系23万多名渔民转产安置保障。目前进展如何?退捕渔民上岸能否站住脚?记者日前进行了采访。
禁捕退捕取得阶段性成效
“我从14岁起跟着父辈在鄱阳湖捕鱼,到现在已经20多年。以前一网下去有几百斤野生鱼,这些年基本见不到了,捕的七成以上是小龙虾,其他主要是四大家鱼。”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联圩镇下沙头村村民吴华山说,在禁渔退捕中,他得到渔船和渔具回收补偿、过渡安置补贴后,现在流转了三四百亩水田进行虾稻共作。
近年来,受高强度人类活动影响,长江水域生态功能显著退化,珍稀特有鱼类全面衰退,经济鱼类资源接近枯竭。
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实施长江禁捕退捕的重大决策部署。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实现全面禁捕。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一江两湖七河”等重点水域将实行10年禁捕。
据了解,国家层面成立了包括12个成员单位的协调机制,沿江省市县加快部署,全面打响攻坚战,长江禁捕退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农业农村部长江办政策规划处处长衣艳荣介绍说,截至9月下旬,重点水域退捕渔船回收处置率已超过95%。退捕渔民已落实社保和转产就业比率分别达到86%和64%。经过公安、渔政和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非法捕捞得到初步遏制。
多措并举保障渔民生计
安徽省马鞍山市薛家洼曾是渔民、渔船最为集中的地方。当地的三姑娘家有住家船、生产船和辅助船共5艘,这次渔船拆解得到补偿款和过渡期生活补贴后,以优惠价格买了房并搬进新居,政府还为他们购买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为了保障上岸后的生活,各地拓宽退捕渔民转产就业渠道,积极探索做好社会保障、搬迁安置等工作:
——安徽实施就业帮扶行动计划,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一对一”免费就业服务,对跨地区务工的退捕渔民给予适当交通补助。
——湖北沙洋县将渔民转产安置和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帮助83户上岸渔民脱贫,将小龙虾生态养殖作为脱贫支柱产业。
——江西加强动态跟踪监测,关注退捕渔民中的老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残疾人等特殊对象,落实兜底保障。
——重庆丰都县举办渔民退捕转产就业暨船员技能培训班,渔民学员通过培训考核后,可被推荐到航运企业做船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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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基层干部反映,当前退捕渔民就业安置也面临不小的难度。有的地方退捕渔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还不高,大部分渔民年龄偏大、技能单一,转产再就业比较困难。
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部际专班副主任马毅表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等将出台细化政策措施,推动各地加快落实参照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适当提高退捕渔民社保标准。多措并举开辟就业增收渠道,组织开展免费就业和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吸纳渔民就业,支持退捕渔民组建渔业合作社,发展特色养殖和加工流通。通过现有公益岗位和新设护渔员岗位进行兜底安置。
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能否补齐渔政日常执法监管短板,直接关系禁渔令落实成效。
马毅表示,目前非法捕捞得到初步遏制,渔政短板主要在日常执法监管,沿江县市渔政执法力量普遍薄弱。“一江两湖七河”227个重点县市,有独立或相对独立渔政执法机构的县市不到100个,有14个县市没有专职渔政执法人员。
据了解,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政策措施,明确长江渔政执法力量配置标准。各地将进一步加强渔政日常执法监管能力建设,特别是227个重点县市,要按照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机构、有专门执法人员、有必要执法装备、有专项执法经费、有协助巡护队伍、有公开举报电话的要求,全面提升监管能力。
保障长江禁捕效果,还需要同步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消除非法捕捞隐患。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农业农村部将出台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加大清理力度的政策措施,各地将开展摸底排查,做到应收尽收、应销尽销。
文/记者 戴小河 于文静
编辑/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