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评|长租公寓“跑路”,信用风险防控应纳入行政监管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9-14 16:43

今年8月底,刚搬进新租公寓的小白(化名)正准备迎接自己的新生活,没想到不久后,二房东友客公司突然带着他的数万元租金“跑路”。面对拿不到房租、意欲清场的业主和已经人去楼空的二房东,小白就像突然被卷入一股洪流,不得不和数百名受害租客、业主一起踏上维权之路。(9月14日《南方都市报》)

近一段时间来,上海、杭州、成都等多地长租公寓频频出现“爆仓跑路”现象:8月27日,杭州长租公寓友客爆雷,有人刚交了2万多元房租,中介就拿钱跑路了;8月29日,杭州又一家长租公寓巢客跑路,上万房东炸锅。报道也显示深圳的一些长租公寓,在同期也陷入了“跑路”潮。显然,这具有一定的共性。

为何会“跑路”频发?行业内部一些人士指出,去年以来,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业务模式,已导致众多长租公寓资金链大幅吃紧,疫情冲击下导致新租客减少与租房空置率上升,进一步加剧长租公寓平台收支失衡。不难看出,这是行业运营滥用资金杠杆惹的祸,也是说“借钱生利”无节制扩张,导致的崩盘,毫无疑问,这与住房租赁市场的本义背道而奔。

高杠杆高风险是市场常识,却可以成为住房长租行业的共选,在于风险责任可以摊薄与转嫁。从现状来看,长租公寓的兴办者本身无需大量的资产,租个写字楼、招上一些员工、开通一个平台就可以开展业务,但他们通过居中服务,一边可以掌握房东大量的房产,一边可以收取租客大额度的资金。因为缺少信用的制约,失信成本畸低,收益与畸高,一定程度也助长了对杠杆风险的无视,最差的不过是跑路。但他们一旦跑路,就留下了房东与租客纠纷的烂摊子,信用风险转变成社会风险,并对行业市场秩序带来巨大的损害。

长租公寓“跑路”频发,一时上海、广州、成都、合肥、重庆等地主管部门相继发布了《住房租赁市场风险提示》,同时一些还开展了住房租赁企业风险排查工作,甚至西安、杭州也发布了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新规,启动了临时干预。然而,这恐怕止于治标,而防范“爆仓跑路”治本之策,还是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对住房租赁的信用制约,更充分地引入到市场监管,大幅度减少“空手套白狼”的投机漏洞,创造利于行业稳妥发展、竞争有序以及诚实交易的市场环境。

比如,实行房屋租赁中介的履信资质的分类管理,与行使合同订立管理的权利挂钩,如注册成为专业的公寓租赁企业,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自有房屋,其产权用以信用质押,如此才能成为三方双向合同的主体,不具备这些条件的企业只能作为服务中介,租赁合同只能由房东与租赁者签订、租金直付,中介只能居中磋合收取佣金。

文/木须虫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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