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 南京这7类房屋不能出租
扬子晚报 2020-09-09 16:41

9月7日,住建部发布通知,就《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了解到,意见稿涉及: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除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形外,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得单方面解除住房租赁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出租地下室等非居住空间最高罚款50万元等。

记者9月7日晚间采访了南京房产业内人士,据悉,住建部此次出台的《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酝酿已久,除了针对个人出租房产之外,也对最近几年风起云涌的企业投资建设的市场化租赁起到约束作用。

就南京而言,根据2004年出台的《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以下这7类房屋不能用于出租,包括: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的; 2.权属有争议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4.依法被查封的;5.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不能继续使用的;6.改变房屋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7.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如果出租人违反本规定将不得出租房屋出租的,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扬子晚报记者 马祚波

编辑/刘洋-广厦

相关阅读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实施半年 又有三个配套文件发布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3-15
两部门就《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央行网站 2023-02-24
优化机制补足住房租赁短板
经济日报 2022-12-10
半两财经 | 中介费不得超出一个月租金 北京新版租房合同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11-07
禁止群租、租金上涨可干预 《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11-03
经济日报:加快住房租赁立法恰逢其时
经济日报 2022-09-07
北京立法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直击年轻人租房痛点
中国青年报 2021-11-29
以地方性立法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中国网地产 2021-09-01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