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即日起对童装等28类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8-24 12:54

海关总署8月21日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法定检验商品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海关总署表示,此举是为维护国门安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作出的决定。抽查检验工作按照《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9号公布,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执行。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注意到,2020年度实施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口商品抽查检验范围包括童装、文具、领带、丝巾、围巾、坐便器、洗碗机、空气净化器、打印机、电热水器、微型计算机、电视机、监视器、垃圾食物处理机、电磁灶、机动车喇叭、机动车回复反射器、机动车制动软管、汽车内饰件、染料、颜料、着色料等;出口商品包括仿真饰品、儿童自行车、儿童滑板车、电动童车、毛绒玩具、电热水龙头等。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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