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原告被告证人均是聋哑人 法院开庭请来手语翻译
楚天都市报 2020-08-18 10:49

“我的话完毕,请手语老师翻译。”近日,在武汉市青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件特殊的案件,现场没有唇枪舌剑的辩论,法庭内只有法官的声音和一名手语老师进行现场演示。原来,该案的原告、被告和证人均是聋哑人,法院为他们请来了手语翻译。

2020年6月28日,武汉市青山区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借贷纠纷案,张女士状告陈先生,说借了一笔钱给陈先生,但他未还钱,要求其还借款7100元及相应的利息。诉状上特别写明,两人均为聋哑人。

原告和被告均是聋哑人,并且都不住在青山区,为了方便当事人能够顺利收到诉讼材料,承办人邓学军在收案后第一时间向被告邮寄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并在邮单上温馨提示投递员“请发短信或直接上门派送”。结果该件因拒收被退回了。

这是怎么回事?双方有没有可能在庭前达成和解?承办法官找到了张女士,通过书写的形式一问一答,详细了解案件情况。

“如果有调解的可能,就组织你们调解,是否愿意?”“愿意。”得到了张女士的肯定答复,2020年7月22日,法官前往东西湖区找到了陈先生。

陈先生通过手语老师,向法官传递信息,表示他和张女士两人之间的资金往来为投资款项,现资金均无法收回,二人均有亏损。 得知了陈先生的说法后,承办法官发现,原被告双方对于案件事实的主张有着较大差异,双方无法达成调解。

开庭前,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张女士和陈先生进行调解,结果仍未能达成一致。

今年的8月10日,陈先生申请一名证人出庭作证,这名证人也是一位聋哑人。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庭审顺利开展,承办法官找来了一位手语老师当翻译,在现场将法官的话一字一句翻译给原告、被告和证人看。

8月12日,此案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放慢语速,手语老师作手势进行实时庭审翻译,现场的“有声”与“无声”达成一种默契,庭审秩序井然。

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原被告的陈述、辩论意见以及证人的证人证言,并针对双方就各自主张的事实缺少相应证据的情况,释明了各方存在的法律风险。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再次征询原被告调解意向,双方表示愿意达成调解,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了3600元款项,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即时结清。(当事人系化姓)

编辑/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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