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向王振华友人孙求生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起因正是内幕交易。
根据这份落款时间为2020年8月3日,编号为〔2020〕44号的处罚书显示:孙求生与新城前董事长王振华相识十几年,时任上海双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2019年7月1日,孙求生在知悉王振华因涉嫌猥亵儿童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后,在7月2日和3日突击卖出“新城控股”共计50000股,成交金额约2,074,574元,避损金额合计654,335.56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详细披露了内幕交易的细节。
处罚决定书指出,孙求生卖出“新城控股”的时间与获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内幕信息的形成时间高度吻合。其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
据此,证监会决定没收孙求生违法所得654,335.56元,并处以1,308,671.12元的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7月起,市场上曾一度发酵过新城“涉嫌信披违规”、“董监高内幕交易”的信息。
彼时市场质疑点在于,2019年7月1日—3日期间,新城控股曾发生5笔大宗交易,成交金额达7900万元。其中仅7月2日两笔大宗交易,就超过4800万元。
此外,5笔交易中,4笔卖方营业厅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宁波柳汀街证券营业部,交易金额为6500万元。
2019年7月8日,新城在回应上交所监管函中称,经公司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均不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露及违规交易。
需要留意的是,从本次对孙求生的处罚来看,孙并不属于新城的董监高,其交易证券账户为在国海证券上海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和招商证券上海娄山关路证券营业部开设。(时代周报记者 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