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Qnews|3岁小男孩开玩具车“肇事” 撞伤60岁老人被判赔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8-04 15:14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8月4日消息,3岁小孩骑电动玩具车将60岁的老人撞倒,造成老人右侧踝关节骨折,因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老人将3岁小男孩作为第一被告告上法庭。最终经调解,第一被告赔偿原告5.5万元。

2019年3月17日晚上,在牡丹江市文化广场,牛某花了10元钱给3岁的儿子张某租了一辆白色的电动玩具车。广场上并没有划定电动玩具车的玩耍区域。独自坐在玩具车里玩耍的张某将步行路过,年近60岁的孙某撞倒。

事故发生后,小男孩的母亲牛某赶紧把孙某送到了医院,并支付了大部分的治疗费用。经过诊断,孙某的右侧踝关节骨折,关节功能丧失达到50%以上。

因为在赔偿问题上双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2019年9月,孙某向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提起诉讼。

除了年仅3岁的第一被告张某,作为出租电动玩具车的经营者刘某,也被孙某起诉,成为本案的第二被告。因为张某的年龄不满8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张某的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出庭,代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在庭审过程中,小男孩张某的父亲和经营者刘某就赔偿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在刘某看来,自己只是将玩具车租赁给了张某,并没有对孙某实施直接的撞击行为,不应该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小男孩的父亲认为,刘某作为出租儿童电动车的商家,在孩子使用电动车过程中没有对家长尽到安全提示义务,也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故出租者刘某应承担次要责任。

在法官的努力下,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上调解,双方在赔偿问题上达成一致,由第一被告赔偿原告5.5万元,第二被告赔偿原告3.3万元。

在全国各地电动玩具车伤人事件屡见不鲜。孩子单独驾驶玩具车存在一定危险。孩子在尽情玩耍的同时,家长及经营者也要尽到相关责任义务多一份责任心多一些安全防范措施。

【版权声明】本作品著作权归北京青年报独家所有,授权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独家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匡小颖
编辑/董伟

相关阅读
7岁小男孩与家人走散后独自乘坐公交 幸遇细心司乘人员帮忙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1-11
酒后搭载好友回家致其十级伤残 被判赔7万多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9-18
11岁男孩偷开汽车带妹妹兜风 一下没刹住,撞车了……
扬子晚报 2023-08-10
3岁儿童开玩具车撞伤路人 家长被判共同赔偿25万
解放日报 2023-06-07
佛山六旬阿伯开朋友送的玩具车上机动车道被举报 交警上门批评教育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2-09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