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因对2015-2018年的财务数据更正违规,深交所向迪威迅下发监管函。
4月30日,迪威迅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绵阳威盛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下称“绵阳威盛”)向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迪威迅及控股子公司中视迪威激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中视迪威”)履行《中视迪威激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回购义务,回购绵阳威盛持有的中视迪威股权,并支付股权受让款2500万元及利息。
来源:迪威迅公告
深交所指出,迪威迅将上述回购义务在相应会计期间确认为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差错更正。
其中,对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下称“净资产”)调整金额分别为-59.23万元、-442.95万元、-1346.09万元、-3078.86万元,占更正后净资产的-0.09%、-0.61%、-1.94%、-5.96%;对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称“净利润”)调整金额分别为-59.23万元、-383.72万元、-903.14万元、-1732.77万元,占更正后净利润的-6.29%、-15.02%、60.69%、9.67%。
深交所表示,迪威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的规定。深交所要求迪威迅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迪威迅是一家智慧城市综合服务商,承揽智慧城市的总包业务,提供涵盖智慧城市规划设计、部分领域分包、工程施工和服务的综合业务等。
二级市场上,迪威迅小幅高开,截至午间收盘涨2.40%,报价5.11元。
(中新经纬APP)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