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根据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公布的消息,2020年7月2日,芬兰诺基亚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337调查申请,指控被申请人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特定电子设备,包括计算机、平板电脑及其组件和模块侵犯其专利权,请求ITC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据悉,诺基亚提出指控的被申请人为联想公司。对此,联想并无回应。
有报道显示,诺基亚指出,联想的ThinkPad、IdealPad和Flex系列电脑侵犯了与H.264视频压缩行业标准有关的5项专利。联想拒绝以协商形式购买诺基亚的相关专利,并且以比同行报价低20倍的价格将相关问题提交仲裁。
据商务部公平局的介绍,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可以对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行为发起调查并采取制裁措施。由于其所依据的是《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的规定,因此,此类调查一般称为“337调查”。 337调查的对象为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以及进口贸易中的其他不公平竞争。实践中,涉及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337调查大部分都是针对专利或商标侵权行为,少数调查还涉及版权、工业设计以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行为等。
如果USITC经调查认定进口产品在美国市场上侵犯了知识产权,其有权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有限排除令,即禁止列名被告企业的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普遍排除令,即不分来源地禁止所有同类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禁止令,即禁止侵权企业从事与侵权行为有关的行为,包括停止侵权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销售、库存、宣传、广告等。扣押和没收令,如果USITC曾就某一产品发布过排除令,而有关企业试图再次将其出口到美国市场,则美国海关可以根据USITC发布的扣押和没收令,扣押并没收所有试图出口到美国市场的侵权产品。
受此消息影响,联想今日盘中低见4.37港元,失百天线4.43港元,最终收报4.47港元,跌幅2.19%。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温婧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