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海淀城管强化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6月10日,海淀城管清河街道执法队队员来到朱房路,对沿街餐馆进行垃圾分类情况检查,重点围绕餐饮服务业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等进行规范。
上午10时,城管队员走进老北京羊蝎子火锅店,对餐馆的生活垃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规范。在后厨看到几个灰色的垃圾桶,有的被贴上“厨余垃圾”的标识,用于存放厨余垃圾,城管队员要求商户应尽快更换绿色的厨余垃圾专用桶。
在金手勺餐馆,同样发现了垃圾桶设置不规范的问题,城管队员提示餐厅要对员工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培训,并对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设置规范、单位应当履行的主体责任及未按规定落实处罚措施进行了说明。
“夏季来临,店里的厨余垃圾一定做到日产日清,如果存储时间超过12小时,应在厨余垃圾暂存间采取降温措施,有效控制异味产生。”城管队员提示说,另外厨余垃圾在交运时应做到控水、控杂措施,减少厨余垃圾清运量,做到“无玻璃陶瓷、无塑料橡胶、无金属杂物”,切实提高厨余垃圾分出质量。城管队员要求餐馆,一定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据清河街道执法队队员贾丽丽介绍,当天城管队员主要对朱房路沿街餐馆落实生活垃圾管理是否规范进行检查,大多数餐饮服务商户已经落实餐饮服务行业不得向主动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等新规,同时餐饮商户已与正规有资质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签订了合同,确保厨余垃圾日产日清。“对于出现的问题,我们要求商户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商户加大员工培训,引导他们正确分类、精准投放,确保将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下一步,海淀城管将持续将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环节执法力度和频次,严查垃圾收运单位混装混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管理与执法有效衔接,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践行绿色生活新风尚。
通讯员 彭丹 贾丽丽
摄影/刘天一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斌
编辑/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