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山东临沂一网友发帖称,自己在某连锁超市买一款酸奶,想利用其瓶身上的二维码为自己心仪的偶像投票,结果买回家才发现瓶身包装被人撕开过,里面的二维码已经作废。与超市协商时该网友发现,超市未开封的酸奶也存在瓶身被撕开的情况。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该网友要投票的是一档选秀节目,粉丝可以利用酸奶瓶身上的二维码为喜欢的偶像投票。然而多名网友反映,自己购买的酸奶瓶身包装都被人撕开过,还有网友整箱购买的酸奶都被人撕开过。
对此该超市总部回应北青报记者称,该产品由厂家直送,收到反馈后已经联系厂家,目前正在调查中。5日,北青报联系该牛奶厂家,但截至发稿尚未获得回复。律师表示,撕开产品外包装行为也属于侵权行为,应当赔偿实际损失,但结合此案维权成本较高,建议厂家、运输负责人员和商店加大监管力度。
买酸奶为偶像投票却发现瓶身包装被撕开 二维码作废
4日,家住临沂的李青(化名)陪朋友到临沂一家连锁超市买酸奶,为她喜欢的偶像投票。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李青他们追的是一档选秀节目,粉丝可通过为偶像投票助其出道,而其中一个投票渠道就是扫描某品牌酸奶瓶身上的二维码。
李青告诉北青报记者,她们在超市时没有太注意外包装就买了几瓶。朋友回家揭开外包装准备投票时才发现有被撕开的痕迹,而扫描二维码则显示已经被投过票因而失效。更令这位朋友生气的是,其中一瓶酸奶疑似被人喝过。
感到很气愤的李青和朋友又来到这家超市,结果发现货架上十几瓶这种酸奶都被撕开过。他们本想换货,结果超市工作人员打开封箱后,发现箱子里的酸奶也被人撕开过,无奈之下只能选择退货。
5日,北青报记者联系到李青购买酸奶的某连锁超市,该店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他们已经为顾客做了赔付,并且把事情上报集团总部。
多网友称瓶身被撕开过 有顾客购买整箱二维码都作废
另一位家住山东的网友徐琳(化名)告诉北青报记者,她5月中旬在当地连锁超市购买了一整箱该品牌酸奶,当时外包装一切正常也没有被拆开过的痕迹。但当徐琳开箱后,却发现一箱10瓶的酸奶瓶身上都被撕开过,里面的投票二维码均作废。“撕的地方很隐蔽,不仔细看看不出来。”
无独有偶,另一位在某电商网站购买整箱该品牌酸奶的网友也遇到了类似情况。这位网友告诉北青报记者,她买了一箱酸奶,发现每瓶酸奶的瓶身覆盖二维码的地方都被人撕过又粘上了,而里面的投票二维码则显示无效。
“箱子的顶部封条是完好的,可能是从底部拆开的”,该网友告诉北青报记者。随后该网友与卖家协商,这位卖家默认二维码已被拆过,“他告诉我说那个只是投票用的,奶还是可以喝的”。
网上有人大批量售卖“奶票” 超市:直送产品 已反馈厂家
不少顾客买到被撕开过包装酸奶的同时,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不少卖家在批量出售“奶票”,并表示可以发二维码扫码投票
一位自称某票务公司工作人员称,他们的“奶票”一万张起卖,每张2块多一点。另一位卖家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是买奶后撕下来的,而如今线下很多酸奶的二维码都被经销商撕下来卖给黄牛了。
4日下午,徐琳购买酸奶的超市总部回复北青报记者称,他们收到此问题后已立即联系公司采购部门,据采购部门工作人员表示,采购时并没有发现这个问题,目前已经把情况反馈给厂家。该超市工作人员表示,该品牌牛奶是直送产品,目前厂家也在调查此事。
律师:涉嫌侵权 但维权成本较高
撕掉瓶身包装是否违法?对此,北青报记者咨询了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常莎律师。常律师介绍,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撕开产品外包装行为也属于侵权行为,应当赔偿实际损失。但是,结合本案,食品外包装被损坏并不影响食品的食用,若以此为由主张行为人侵权,很有可能仅有包装费损失可以得到支持。若该撕开外包装的行为严重影响该产品销量,也可要求侵权行为人对该部分损失进行赔偿,但是需要厂家举证自己的实际损失,这一点在实践中比较困难。此外,在生产、运输各个环节中包装均有可能被撕开,故确定侵权行为人较为困难。
综上所述,此事件的维权成本较高,建议厂家、运输负责人员和商店加大监管力度,商家可以尝试更换包装,如二维码印到瓶盖底下等,以此减少损失,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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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月朦
编辑/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