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论坛上看到有房子低价出租,但对方要求份签4年的租赁合同,租金156000元。谁知住了3个月后,真正的房东来检查物品,女子才发觉自己被骗。之前所谓的“房东”是二房东,将短租来的房子低价转手长租给别人,从中获利。北京青年报记者6月3日获悉,“二房东李某某”以转租房屋为由诈骗,截至目前已破获案件10余起,涉案金额60余万元。
目前,李某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北京顺义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2020年1月初,姜女士在某网站论坛上看到这样一条信息,说是家里面空着一处房子准备低价出租,条件是要爱干净的女孩居住。姜女士心想自己刚好符合条件,便联系到了出租房子的李女士,简单沟通后两人约定两天后看房。
到了看房的日子,姜女士早早的就来到了约定地点等待。看过房子后,姜女士对房子非常满意,在价格方面这个地段的房子原本每月需要4000元现在只需要3200元,相对比较便宜。
李女士为了不一次次麻烦的找租客,这次她想租给能长期居住的人,但是需要一次性交付全部租金。
姜女士考虑到自己在这边工作稳定,这个价位很难找到位置这么好的房子,于是便与李女士签订了一份4年的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交付了全部租金156000元。姜女士觉得自己这次可捡到了个大便宜,却不知已经掉进了一个大陷阱!
4月初,一个陌生男子敲开了姜女士的房门,称自己来检查房屋。“检查房屋?您是物业的吗?”姜女士疑惑的问到。我不是物业的,我是房东王先生,这房子租了三个月现在到期了,我来检查一下有没有损坏的情况。这把姜女士给说晕了,房东不是李女士吗?说着她拿来了租赁合同给王先生查看,王先生也拿出了一份合同给姜女士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原来所谓的“房东”李女士是二房东,她将短租来的房子低价转手长租给别人,从中获利。
了解情况后,姜女士第一时间联系李女士,可是显示对方手机关机,无奈之下姜女士选择报警求助。
光明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确定这是一起诈骗案件,在确定嫌疑人李某某的基本信息后,便开始搜寻线索,走访排查。
在近半个月的摸排走访中,民警始终没有发现李某某的踪迹,就在案件进入瓶颈时,兄弟单位传来消息,李某某在某检查站被查获,光明派出所民警立即驱车前往。
经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女、27岁、顺义人)对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嫌疑人李某某交代,她先是在网上找房源,找到后先短租几个月,紧接着超低价转租给别人,并签订长租协议,利用的就是别人占便宜的心里骗取钱财。
截至目前已破获案件10余起,涉案金额60余万元。
目前,李某某因涉嫌诈骗已被顺义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在实际租房时一定要到正规的房屋中介租赁,租客要多留意“中介”或“房东”的身份信息,谨慎验证相关房产证明与身份证明,务必保存好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重要信息,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通讯员 姜淋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叶婉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