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将施 通州区多部门突查野生动物违法加工销售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5-19 15:05

新版《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5月19日,通州区市场监管联合区农业农村、园林、城管、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各大市场、商超、餐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查违法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来到位于滨河中路附近的北运河便民服务中心,检查中,执法人员除了认真查看牛羊肉、水产品和禽蛋制品摊位上销售的商品,还打开柜台后面的冰柜仔细翻找,严防个别商家将违禁商品藏匿在冰柜里面。在便民服务中心北侧的停车场旁边,有6、7家专门从事宠物用品销售的商户,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除了一家商户有观赏鱼在销售,其余的商户都在销售鸟笼、龟粮等宠物用品和宠物食品,未见有违规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情形。

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一家名为“烤焖车间”的餐馆,“所有的肉鸽都是厂家宰杀后运到餐馆的,我们对其进行认真清洗后进行烤制。”餐馆的负责人说。在菜品展示柜台前,一块写有“野鸡蛋”的牌匾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询问后得知他们销售的鸡蛋与雉鸡没有任何关系,全都是野外散养的鸡下的蛋。因该牌匾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对牌匾的文字表述进行更正。

据了解,不仅我国法律法规对禁止宰杀、销售和食用野生动物有明确的规定,同时也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一项硬性要求,严格禁止各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严禁销售、宰杀活畜禽,严禁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在经营场所范围内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不得加工、销售和提供以野生动物为原料的菜品。“疫情期间,我们不断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力度,结合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截至目前未发现有经营者销售、宰杀野生动物的现象。”通州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市场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韩周竹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执法协作,对违法从事野生动物宰杀和销售等经营行为进行‘零容忍’管控查处,严格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讯员 裴新军 

摄影/裴新军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编辑/李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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