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京检在线 2020-05-18 19:23

5月18日上午,北京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会议认真学习了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推进会、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北京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分析全市检察机关当前扫黑除恶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谋划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的重点工作,部署开展“六清”行动和长效机制建设。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家贞主持会议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

敬大力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高检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扫黑除恶,积极调整工作方式,坚持出实招、出新招,在克服疫情影响、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做到各项工作不停滞、不拖延、不等靠,为疫情防控阻击战和专项斗争“双打赢”作出了贡献。

敬大力强调,要正视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清楚认识到接下来的任务更加艰巨,专项斗争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全市检察机关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创新方法、督导落实,确保“六清”行动取得预期成效。要明确职责分工和目标时限,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坚决完成好目标任务。对工作推动不力的要开展约谈,对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要严肃追责问责。

会议就加强办案攻坚,切实完成“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的“六清”行动任务目标作出部署:

➤要加快推进挂账案件的办理。要高度重视案件办理,精准发力,重点攻坚,尽量把问题解决在前端。涉黑涉恶案件实行挂账督办、逐案指导工作机制,要明确督办节点和责任人,跟踪办案进度,统一协调,确保挂账督办案件如期顺利办结。要做好领导包案工作,加强指导调度,确保案件依法推进,推动案件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其他案件办理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效果。

➤要提高线索核查质效。要加强线索集中核查,对之前的线索核查情况再组织一次梳理检查,要开展核查“回头看”,回溯核查、逐条过筛、扩线深挖,务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要坚决“打伞破网”。要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的要求,在引导取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受理申诉时,将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挖出“案中案”。要在审查报告中对是否存在“关系网”“保护伞”进行研判,全面留痕,发现线索的,要及时移送主管部门,确保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决“打伞破网”,力争“伞网清除”。

➤要精准“打财断血”。要把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作为办案的重要内容,确保“黑财清底”。与此同时,要处理好“打财断血”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关系,既依法严惩犯罪,又保护民营经济发展。

➤要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行业整治是今年专项工作的“重头戏”。要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加大利用检察建议推进源头治理的力度,在办案中深挖黑恶势力犯罪根源,剖析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漏洞,指出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要于法有据,做到严谨、规范、准确,经得起推敲;制发前要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最大限度争取理解和支持;制发后要及时走访、会商、座谈,积极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会议还就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作出安排:

➤要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要充分发挥审查引导侦查的职能作用,有效促进案件侦查质量,并加强研究总结,形成有效机制加以落实。要做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庭审指控全程补充侦查工作,切实把好起诉关。要正确理解、科学把握高检院出台的“案-件比”考核标准,通过前期有效引导侦查,提高整体工作质效。

➤要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良好作用。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提高诉讼效率、准确及时惩罚犯罪、瓦解黑恶势力的重要作用,对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的黑恶势力犯罪中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依法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发挥诉讼制约作用。检察机关要以捕诉一体改革为契机,整合两项审查、突出实质审查、审查引导侦查。围绕审查引导侦查、退回补充侦查、量刑建议等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制约机制建设,严密制约体系,强化程序衔接。把监督职能与制约作用融入涉黑恶案件办理的全过程;要加强线索移送、跟踪、反馈等方面的管理;坚持“一案一建议”“一案一约谈”制度,切实增强检察建议的实效性和刚性作用;进一步细化完善“黑财”的认定、查处、证据标准,充分运用多种手段,应收尽收、应罚尽罚、应没尽没、应赔尽赔,最大限度打击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要统筹调配优质办案力量,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专业人才作用。落实高检院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和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作用,按照政治素质强、业务素质强的原则,选优配强检察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化团队。

➤要加强经验总结和成果转化工作。全面梳理专项斗争中成熟、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和机制制度,注意总结推广和巩固深化。坚持“一案一总结”,对其中一批办案质量高、效果好的典型案例,适时集结成册,充分发挥案例指引、参考作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检察官微等新媒体,结合“十进百家、千人普法”主题活动,加大对扫黑除恶典型案例、有力举措、显著成效的报道力度,把握好宣传工作的时、度、效,要让群众看到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实在在的战果,增强群众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要注意发现、及时报道一批检察人员和专业办案团队的突出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宣传引导作用,鼓舞斗志、弘扬正气。

市检第一、二、三分院和西城区检察院、海淀区检察院分别在各分会场通过视频方式作了经验交流。

会议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视频形式召开。市纪委市监察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扫黑办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分院、各区院,团河院、清河院,铁检北京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扫黑办成员、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代表分别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编辑/赵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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