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农业农村部官网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简称《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录》涵盖了传统畜禽18种和特种畜禽13种,但狗并不在范围内。这也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未被列入《目录》是否就意味着狗肉将被禁食呢?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畜禽种业处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目录》针对的是农业方面家畜家禽的管理,狗拟不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是不作为农业畜牧管理,与能不能食用或养殖并无关联。
该工作人员表示,“我们现在列入目录的相当于是作为农业畜牧发展的一种项目,跟吃不吃、养不养没什么关系。我们以前的畜禽目录里也没有这个(狗)。”
《目录》说明中也提到,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畜牧法》规定。
《目录》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其中传统畜禽有: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火鸡、鸽、鹌鹑等。特种畜禽有: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珍珠鸡、雉鸡、鹧鸪、绿头鸭、鸵鸟、水貂、银狐、蓝狐、貉等。
《目录》说明提到,畜禽是指经过人类长期驯化和选育而成的家养动物,具有一定群体规模和用于农业生产的品种,种群可在人工饲养条件下繁衍,与野生种群有本质区别,为人类提供肉、蛋、奶、毛皮、纤维、药材等产品,或满足役用、运动等需要。其中哺乳纲的为家畜,鸟纲的为家禽。
《目录》说明强调,列入《目录》的畜禽,适用《畜牧法》,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管理。《目录》所列物种的野外种群,以及《目录》之外的陆生野生动物,适用《野生动物保护法》,由林业和草原部门管理。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