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销售野生动物制品 四川一水产店被查处
封面新闻 2020-03-21 13:50

草兔4只、豹猫1只、丘鹬1只、彩鹬16只、雉鸡6只和珠颈斑鸠97只。这些野生动物,竟出现在四川自贡一家水产店的冰柜内。

3月20日,记者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春雷行动2020”,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1月29日,执法人员在大安区牛佛镇金通农贸市场检查时,在一家水产经营店里发现了已经去毛、剖杀的冷冻食品,疑似疑似野生动物制品。

经过四川楠山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这些冷冻食品确认为野生动物。自贡市大安区市场监管局当即对当事人销售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明,豹猫和彩鹬属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草兔、丘鹬、雉鸡和珠颈斑鸠属国有和省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3月9日,该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野生动物制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编辑/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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