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壹现场丨“黄焖鸡米饭”店铺经营受影响 法官调解双方顺利解除合同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3-10 15:11

3月9日下午,北京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又开启了“空山不见人,但闻法槌声”的庭审模式。这次开庭审结的是朝阳法院首例因疫情影响经营商铺引发的房屋租赁纠纷案件。

3月4日,朝阳法院法官白星晖接到了唐某通过网上立案平台提起的诉讼材料。唐某称,其于2019年4月19日与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位于朝阳区西坝河的一家底商商铺经营黄焖鸡米饭,约定第一年租金为49万元,押金8万元余元,唐某随即支付了一年的租金和押金。

但自2020年2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餐馆受影响无法正常营业,面临着零生意与付房租的双重压力。唐某认为此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押金和部分租金。 

了解到原告的真实意愿后,承办法官及助理及时与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某取得联系,董某在电话中同样也提到了公司面临的现实困难,“公司同意调解,但是希望唐某能够继续履行合同,疫情这几个月的租金可以商量减免,解除合同,对我们公司也会受到很大的损失啊”。

听取双方意见后,承办法官意识到此案调解起来难度较大,但为了能够让双方当事人都尽快“止损”,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法官为接下来的调解工作制定了“三步调解”的方案。

第一步,释明风险,晓之以理。承办法官白星晖及法官助理丁楠就本案涉及的解除权行使、不可抗力的认定、责任分担以及合同解除后果等法律问题一一向原、被告细致解答,并阐明诉讼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与成本风险。

第二步,共克时艰,动之以情。白星晖及丁楠在了解到双方的难处后,劝说双方换位思考、将心比心,毕竟疫情的发生,双方都无法预料,希望大家能够秉持诚实信用的原则理性处理,以免激化矛盾造成不必要的纠纷。最终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原告同意尽快腾房,被告同意退还原告押金与租金共计9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第三步,足不出户,云间调解。因疫情期间双方无法到庭签署调解协议,酒仙桥法庭依托“云法庭”组织双方线上调解,利用“一台电脑、两台手机”顺利完成身份核实、证据质证以及调解协议的签署,整个过程流畅顺利,在抗击疫情期间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悉,此案从法院接到案卷材料到双方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整个流程仅用时三个工作日,快速的工作开展离不开“云法庭”的保驾护航,同时也让当事人在疫情期间感受到满满的司法温情。

通讯员 丁楠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赵加琪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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