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山东潍坊一男子因故意隐瞒旅行史和接触史,致医院68名医务工作者和其他49名人员被隔离观察。2月5日,涉事男子被警方立案侦查,与其接触过的4人也相继被确诊。2月6日,潍坊市卫健委公布了新增的5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其中4名系与张某芳为密切接触者,均非医务人员。截至目前,张某芳共致8人感染确诊。
2月6日,潍坊市卫健委在官网通告称,刘某某,男,47 岁,济南市人,非医务人员,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张某芳,公安已通报)密切接触者。2月2日,追踪到后收住定点医院隔离病房。2月4日,经核酸检测,结果阳性。2月5日,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韩某某,女,62 岁,高新开发区人,非医务人员,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张某芳,公安已通报)密切接触者。2月2日,因发热7天到定点医院就诊,CT检查示双肺炎症,收住隔离病房。2月4日,经核酸检测,结果阳性。2月5日,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戴某某,男,48岁,奎文区人,非医务人员,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张某芳,公安已通报)密切接触者。曾于1月21日与张某芳接触,同车20余分钟。1月25日开始发热,后缓解。2月4日,追踪到后收住定点医院隔离病房,经核酸检测,结果阳性。2月5日,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马某某,女,23岁,昌邑市人,非医务人员,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张某芳,公安已通报)密切接触者。2月4日,追踪到后收住定点医院。2月5日,经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此前,山东潍坊市警方发布通报称,2020年2月3日,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依法对故意隐瞒旅行史和接触史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张某芳立案侦查。张某芳在返回潍坊后,拒不配合当地社区调查,就医时面对大夫的问诊,刻意隐瞒个人旅行史和人员接触史,致使与其接触的多人存在被传染的严重危险。
按照疫情防控规定,有关部门严密排查,已对与其接触和相关的某某附属医院68名医务工作者和某某花园小区、某某帝景小区、某某4S店等49名人员,全部实行隔离观察。同时,通报外地排查与其密切接触者。
张某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目前,张某芳已被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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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夕
编辑/董伟
校对/葛冬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