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官方微博账号发布了“王凯假视频案”胜诉的消息,称:被告人李某某用与演员王凯完全无关的假视频进行恶意勒索,已严重侵犯了王凯的合法权益,犯敲诈勒索罪,判决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据悉,法院于日前已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经审理查明:“经鉴定,涉案视频内人物图像与演员王凯图像面部主要特征不一致,面部比例关系比值不一致,非王凯人像”。一审判决确定不雅视频与演员王凯完全无关。
王凯本人也发博回应:“法槌终落,恶意诋毁难敌正义。铭记支持,万千暖意抵御寒流。坚守本心,不懈创作奋力前行。感恩人生每一课,走好艺术每一步。”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法槌已然落下,水落已经石出。王凯这次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当刚!恪守正义,相信法律,愿每个人都能活在阳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