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壹现场|“操场埋尸案”涉公职人员渎职宣判 邓世平之子:爸爸可以安息了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19-12-30 23:01

12月30日,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新晃“操场埋尸案”所涉及的公职人员的渎职犯罪公开宣判,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原政委杨军、新晃一中原校长黄炳松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其余该案公职人员邓水生、刘洪波、陈守钿、曹日铨、陈领、杨荣安、杨学文、蒋爱国获刑十四年到七年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月22日,杜少平、罗光忠(均另案处理)在新晃一中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将邓世平杀害,当晚二人将尸体掩埋于操场一土坑内,次日杜少平安排罗光忠指挥铲车将土坑填平。2003年1月25日、2月11日,邓世平的妻子及弟弟先后向新晃公安局报案。经蒋爱国安排,新晃公安局成立了以曹日铨为组长,陈守钿、陈领为组员的专案组,刘洪波组织、领导、参与案件办理。怀化市公安局邓水生参与案件查证、指导,杨学文对案件的查处予以指导。

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杜少平与其舅舅黄炳松找到杨军,为其包庇罪行,又伙同杨荣安多方请托、拉拢腐蚀相关公职人员,干扰、误导、阻挠案件调查。杨军、黄炳松明知杜少平是杀害邓世平的凶手,相互勾结,共同故意包庇;邓水生、刘洪波、曹日铨、陈守钿、陈领等人明知杜少平有杀害邓世平的重大犯罪嫌疑,在办案过程中故意包庇,故意延迟对现场提取血迹的送检,未按上级要求对疑似埋尸的两个土坑深挖清查,对相关证据不及时勘验、送检、查证,向上级汇报时隐瞒重要证据和线索,将案件定性为失踪案,不予立案;杨学文、蒋爱国在办案过程中接受黄炳松及他人安排的请吃后,玩忽职守,不认真落实上级要求,轻信邓水生、刘洪波等人的汇报,同意将邓世平被害案以失踪案处理,导致该案长期未被刑事立案侦查,杀害邓世平的凶手杜少平、罗光忠长达十六年未受追诉,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12月24日至26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杨军等10名涉新晃“操场埋尸案”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指控犯罪的证据,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法庭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一审宣判后,北青报记者连线了被害人家属及代理律师周兆成,据周律师透露,12月18日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杜少平、罗光忠故意杀害邓世平老师案当庭宣判,宣判后,邓世平的妻子、弟弟和儿女便从湖南怀化赶回老家新晃,回到邓世平生前居住的老宅,当晚在老宅内对邓世平进行祭奠,将宣判结果告诉了他。

12月30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对该案公职人员渎职犯罪公开宣判,邓世平的儿子邓蓝冰则表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黑夜终将过去,爸爸终于可以安息了。

据周兆成律师介绍,在此前的庭审中,公诉机关证实,2003年元宵节前,新晃一中时任校长黄炳松曾经打电话给杜少平,让其准备5000元钱用信封装起来,然后黄炳松在学校附近的夜郎广场碰到时任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政委杨军,并向杨军主动提起邓世平失踪案。黄炳松和杨军都说杜少平不承认杀人,接着,黄炳松将装有5000元的信封放在杨军车里。几个月后,黄炳松又给杨军打电话,因公安部门对邓世平案追查的很辛苦,想请领导和警员们吃饭感谢,新晃公安局原局长蒋爱国、新晃公安局原副局长刘洪波、杨军以及刑侦队的办案人员,新晃一中原办公室主任杨荣安均参加了该饭局。

对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周兆成律师认为,杨军、黄炳松获刑十五年,其他保护伞也被判刑伏法,是正义的胜利,保护伞被严惩是他们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同时也证明了扫黑除恶必须是一场彻底的大扫除,才能让正义永不缺席。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子渊
编辑/白龙

相关阅读
湖南省怀化检察院:“操场埋尸案”起诉24人均被判刑
澎湃新闻 2022-01-04
湖南怀化检察院:“操场埋尸案”起诉24人均被判刑
澎湃新闻 2022-01-03
“操场埋尸案”被害人女儿首次出镜 挖掘现场细节曝光
北京头条政知道 2021-03-27
“操场埋尸案”被害人女儿首次出镜,挖掘现场细节曝光
政知见 2021-03-27
“操场埋尸案”新进展:邓世平被认定工伤 家属获88万补助金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6-08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