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未成年人犯罪难治理?北京门头沟检察院建矫治学校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19-12-14 11:27

“反正我还小,犯了错先告诉警察我未成年”、“反正没人管我,我们几个打架算是小孩子打架,应该不犯法”······这些在日常办案中常听到的观点,往往让检察官和法官感觉不寒而栗,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如何科学有效地进行治理亦是公认的世界性难题和一大困扰。

12月13日,北京市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在门头沟检察院召开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工作机制座谈会,联合建立一所未成年人犯罪矫治学校,与专门学校能各司其职,增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成效。

案例|15岁孩子聚众斗殴

检察官用心教育

2017年夏天,正在上职高的小薛,因为琐事,和名女同学的男友发生口角,二人约定在学校周边进行“谈判”,小薛还叫来了自己的同学“助阵”,由此引发聚众斗殴案件,对方几人被打成轻微伤。

门头沟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的检察官们调查,小薛自幼丧父,妈妈又有身患残疾,自小家中贫困,由姥姥、姥爷带大,租住在门头沟偏远的山村内。而正是因为姥姥、姥爷在给小薛落户填信息时的疏忽,小薛被标注成16岁。

“但据我们了解,他实际年龄只有15岁,这件事很可能给他未来的人生都抹上污点。”门头沟检察院检察长杨淑雅介绍,当时经过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的对小薛老师和家人的走访调查和一系列沟通证明,证实了小薛不足16岁的事实,免去了他的刑事的处罚。

但走出看守所后,小薛执拗的性格和封闭的内心状态,给人一种没有意识到自己错误的感觉,恼羞成怒的校方决定给他不予颁发毕业证的处罚。检察官知道后第一时间找到校方进行沟通,“那么小的孩子,如果不上学,很容易走上歪路。”检察官和校方达成协议,让小薛先去成人高考培训班试试,如果成绩好,就给孩子发下毕业证,帮他走上正路。

但小薛明显对学习和检察官的到来表现出了反感,不到30平米的小房子里,摆满了破破烂烂的生活用具,只有小薛的姥姥见到帮孩子免除刑罚的检察官到了,表现出热情,用裂了个大口子也舍不得扔的瓷碗到了碗水。而小薛则缩在角落里对检察官理也不理。

“我刚从看守所出来,我头疼!”小薛甩下一句话就走了。

为了帮扶孩子,未检处的检察官们一周至少找到小薛一次,与他坐下来谈心,检察官从案件教育及亲情关怀入手,教育其感恩外祖父母。第一次有人以长辈的身份坐下来与他谈心,“问题少年”逐渐打开了心结,从抗拒到接受,最后成了积极主动,又重新融入了家庭。

小薛开始学着帮助家中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为了让姥姥放心他还主动参加了成人高考培训。2017年,他终于顺利考入大专,他表示从此次事件中收获很多,表示会好好学习,报答家长。

据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门头沟检察院还会组织多项公益活动,增强规矩意识。依托扬帆义工培育基地,组织有不良行为未成年在区图书馆内从事图书介入、整理等日常管理活动,接受文化熏陶,培养读书的习惯。以创建文明城区和党员社区活动为契机,与未成年人携手维护交通秩序、净化社区环境,增强责任意识。

依托法治教育与心理疏导基地,通过观看法治教育短片,培养法治观念,树立遇事冷静处理的理念。通过观摩法院庭审,感受法庭的威严,认识到犯罪的成本和后果,切身感受失去自由的痛苦,增强对法律的敬畏感,知晓守法的重要性。

少捕慎诉少监禁 为全区半数学校提供法律服务

12月13日上午,北京市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在门头沟检察院召开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工作机制座谈会,永定职业学校校长安臣首先介绍了学校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并从学生法治教育的“宣传站”,不良行为学生心理健康的“诊疗站”、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矫治所”三方面介绍了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门头沟检察院检察长杨淑雅受聘成为永定职业学校法治副校长,并介绍我院的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临界预防、法治宣传以及被害人救助等方面工作,据了解,门头沟检察院2016年以来,共对35人开展临界预防工作,观护涉罪未成年人95人次,按照小学、初中、高中的顺序分12个年级依次进行。择优选出15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为全区50%左右学校提供法律服务。

北京市检察院、永定职业学校双方将在法治教育、教育矫治、观护救助、专题研究等方面展开合作,形成常态化团队化的工作机制。北京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岳慧青建议永定职业学校发挥自身优势特点,与北京市检察机关专门学校工作团队探索法治宣传教育课程体系,实现法治教育的常态化、多样化,体现针对性;并希望检察机关和学校共同将法治教育辐射到整个门头沟区,并在更多更广泛地区实现法治教育全覆盖。

这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家贞表示,希望在未来工作中,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能各司其职,增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成效。还要健全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配套衔接机制,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司法保护工作的深入发展。建立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职能与专门学校特殊教育职能的有效对接机制,深入开展法治教育、犯罪预防、分级干预、保护救助、专题研究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未成年学生的法律素养,增强法治意识,纠正不良行为学生的思想偏差与行为失范,达到事先预防、提前帮教矫正、有效减少涉罪风险的目的,进而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和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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