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7时32分许,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因涉嫌违法生产烟花爆竹发生爆炸事故,目前共造成7人死亡、13人受伤。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通报,经初步调查,事故系13号包装车间职工在将盛装半成品的塑料筐拿出工房时出现抛甩动作,因摩擦撞击引起药饼爆炸,并引发12号包装车间发生殉爆。
通报称,经初步调查,事故系13号包装车间职工在将盛装半成品的塑料筐拿出工房时出现抛甩动作,因摩擦撞击引起药饼爆炸,并引发12号包装车间发生殉爆,目前共造成7人死亡、13人受伤。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湖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人员搜救和伤员救治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把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管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排查相关安全隐患,严防类似事故发生。省政府决定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提级调查。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落实监管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要求严肃事故查处;集中开展烟花爆竹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严格监管执法和淘汰不安全落后产能。
“12.4”火药爆炸事故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浏阳市委决定先期免去刘法裕的澄潭江镇党委书记职务,免去张震的澄潭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职务,免去王义勇的浏阳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市公安局危爆大队大队长职务;企业相关责任人员陈某某、杨某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湖南省政府决定提级组织调查,12月6日上午事故调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要求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快速、高效开展调查,严肃处理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及时向全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果,起到以儆效尤的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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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夕
编辑/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