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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放贷并利用“软暴力”讨债 厦门一涉恶团伙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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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3 14:30
12月3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官方微博通报一起“套路贷”涉恶案件。被告人包某、黄某辉、倪某才、兰某加为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专门从事非法放贷以及“软暴力”讨债活动,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日前,由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包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孔令晗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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